本文转自:昆明信息港

昆明信息港讯 记者黄彩英 近期,云南野生菌将陆续上市,同时也进入有毒野生菌中毒高发期。5月5日,云南省卫健委发布《预防野生菌中毒预警公告》,提醒广大群众要提高自我健康安全意识,不采摘、购买、食用不熟悉、难辨别的野生菌。

食用野生菌应避免多种类混杂,烹饪加工时一定要烧熟煮透,严禁生吃凉拌,不宜同时饮酒。食用野生菌后,如出现头晕、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幻觉等症状,应第一时间到最近的医疗机构就诊。

此外,《公告》要求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做好宣传预警、监测报告、流行病学调查、医疗救治等工作。各级医疗机构要开通“绿色通道”,首诊医疗机构要第一时间救治,对误食致命鹅膏(俗称白罗伞)、亚稀褶红菇(俗称火炭菌)等剧毒野生菌中毒患者及危重病人,要及时直接转至有救治能力的三级综合医院,争取救治黄金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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