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4月24日讯(全媒体记者 刘燕娟 通讯员 李嘉颖 雷振宇)“政府的农机补贴已到账,解了我们的燃眉之急,这下不怕耽误春耕了。”4月20日,郴州市北湖区鲁塘镇上鲁塘村鲁源丰农机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何文峰接受区委巡察组回访时高兴地说。
事情还得从北湖区委巡察组进驻区财政局说起。不久前,区委巡察组对区财政局2019年至2022年全区的农机购置补贴发放明细台账进行梳理核查,并前往各乡镇农机合作社实地走访。走访中,何文峰反映,该社于2021年10月购买的5台小粒播种机和1台履带式拖拉机可以获得中央购机补贴40760元。按照规定,在购买农机设备上完户并在相关平台上采集完机器信息后的15个工作日内,补贴就应该发放到位。但直到今年4月,补贴资金一直没有发放到合作社。目前,正是春耕生产的黄金时期,亟需资金购买生产物资,合作社社员为此心急如焚。
巡察组当天即向区财政局核实有关情况,按照新的规定,该批农机设备需要安装北斗卫星定位装置后才能核发补助,财政部门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不及时、工作衔接不畅,导致资金拨付延迟。巡察组立即督促区财政局强化主动服务意识,切实保障惠农资金及时发放到群众手中。
针对发现的农机补贴拨付不及时问题,区委巡察组举一反三、由点及面,安排专人对区财政局涉农惠农资金进行全面清查,清理出已通过验收应拨付而一直未拨付的涉农惠农资金共计169.26万元。巡察组当即下达立行立改通知书,要求区财政局党组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查剖原因、限期整改、及时拨付到位。目前,上述资金已进入拨付审批阶段,4月底将陆续发放到补贴对象手中。
[责编:陈奕樊]
[来源: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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