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6年8月5日,张君出生在湖南省常德市安乡县的某个村庄。自幼以孝顺而闻名的他还具有不为人知的一面,那便是暴力。据当地的村民称,在张君很小的时候,他就已经懂得省下自己的口粮并将它们分给生病的母亲,为了治好母亲的病,他不惜走上十几公里的路去县城的医院找医生开药。
每当村民们提起他的种种孝顺事迹都对他赞不绝口,但与此同时,张君那残暴的本性也令村民们频频摇头。少年时代的张君是当地出了名的小混混,他经常主动去各地挑起斗争,和其他同龄或者比他年长很多的孩子打架。
张君不为别的,他主要是喜欢享受用暴力赢来的成就感,而这种暴力,在他成年之后,几乎被发挥到极致。在张君17岁那年,他因打架斗殴而被送进了派出所,并处以三年劳改的惩罚。
出狱后的张君本可以靠着自己的劳动踏踏实实赚钱,重新开始,然而他却选择了走上一条不归路。1991年,张君抢劫了某香烟批发店。香烟店的老板有些胆小,张君不费吹灰之力就得到了一笔不小的财富。
已经尝到甜头的他开始无法自拔地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在那之后,他不再单枪匹马地犯案,而是集结了当地的一帮混混,四处进行杀人打劫的勾当。或许是幼年时期太过贫穷。张君对财富的渴望已经超越了一切。为了得到财富,他将一条又一条的生命弃之如敝履。
2000年9月1日,张君率领一帮同伙对常德市农业银行某支行进行抢劫。在送钞车进行财物交接之时,潜伏在暗处的张君突然开枪,并杀死了三名押送钞票的民警。之后,张君以及其团伙迅速抢走了车上的钞票,并搭上了一辆出租车。
附近的警方听闻银行被抢劫的风声后,大批出动,火速往张君逃走的方向赶来。张君眼见着自己即将被围剿,为了摆脱警方的追捕,他开始在车上不停地对着路边无辜的民众开枪,并以此来为自己博得逃亡的机会。
为了保护民众的生命安全,警方不得不停止行动,任由张君就此逃走。此案发生后,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全国各地的警方纷纷联合起来对张君等人进行围剿。2000年,9月19日,重庆警方得到了与张君相关的线索,于是他们潜伏在张君必经的路上,趁他不备迅速将他拿下。
据统计,从1991年6月至2000年9月,张君等人犯下抢劫案,故意杀人案22起,并导致28人死亡,所劫走的人民币高达500万余元。事到如今,罪恶滔天的他终究还是要迎来应有的审判。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持枪抢劫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一百二十七条:盗窃,抢夺,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张君等人作案多起,以暴力手段威胁他人交出财物,已然构成抢劫罪。此外,五百万余元的金额属于特别巨大的范畴,张君的犯罪行为极其严重。除了抢劫罪之外,张君等人还犯下故意杀人罪和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等等。
故意杀人罪是,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生命是行使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和前提,任何公民的生命都受法律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是指,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数罪并罚,2001年4月21日。张君极其同伙以抢劫罪,故意杀人罪抢劫枪支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等被判处死刑。
面对自己已经定下的结局,张君心生悔恨,毕竟向来视财富为荣耀的他,如今所得来的一切全部都灰飞烟灭。他走下法庭后,含泪被押送刑场,在行刑前,他曾坦言,自己最为放心不下的是年幼的女儿,他希望女儿能走上正道,不要再步自己的后尘。
或许是早已做好了心理准备,枪决前的张君一脸镇定,而他所面对的,也正是他本应接受的惩罚,走向刑场是他应得的下场。毕竟在他罪恶的屠刀之下,有那么多无辜的生命白白枉死,那么多的家庭就此离散,张君死不足以还债。
法律永远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而张君却屡次与警方对着干,设下陷阱一次又一次地逃脱,甚至拿无辜的百姓当肉垫,他不仅泯灭良知,也毫无底线地践踏了法律,对社会的和谐与稳定造成了极大的破坏。张君被执行枪决后,人世间的正义也得以伸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