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中国环境
“今天我们去米东区检查这家企业,主要检查它的废气排放情况和在线设备监测运行等情况,不打招呼,现在就出发。”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监察员陈长青和同事们加快步子上了环境执法车。
春节前夕,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环境执法人员对米东区辖区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多轮次夜间检查。
记者跟随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前往米东区。据了解,2021年,乌鲁木齐市优良天数达到295天,较2013年增加111天;空气质量达标率为80.8%,较2013年增长30.4%。而这一组组指数的背后,离不开环境执法人员的拉网式排查、“点穴式”执法,离不开与排污企业的斗智斗勇,以及在无数次黑夜里、高温下、寒风中的责任与坚守。
“进入冬季,我们主要针对涉及大气污染排放的企业,检查其是否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要求,按照先重点单位再到一般性单位原则进行多轮次检查。”支队监察员陈长青告诉记者。
米东区冬日的夜,天上渐渐飘起了雪花,气温零下17℃。监察员王勇一下车,就拿出笔和记录本,开始了当天的夜检记录。检查中,查看厂房控制室里的生产记录,爬上几十米高的烟囱查看污染排放浓度,查看企业的锅炉负荷是否按照要求降低,还有企业污染物减排是否达到要求……这些地方在王勇检查中看得认真,问得详细。王勇告诉记者,一般来说,企业的这些地方最能说明问题,所以检查中就格外仔细些。
整个检查过程中,王勇、陈长青等人在生产车间、厂房外面进进出出、爬上爬下,紧张地忙碌着,忽冷忽热的温度转换,丝毫未影响到他们执法。通过现场检查生产记录,发现该企业锅炉生产负荷已经降低10%,污染物排放浓度下降20%,已经达到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应急响应要求。
“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我们支队每周都会开展两次以上的夜检,针对不同治理水平和排放强度的工业企业分类施策。”王勇告诉记者,检查中鼓励和指导企业提高环保绩效等级,让环保绩效水平高的企业享受政策红利,也让持续提标改造的企业看到希望,从而推动行业治理水平整体提升。
临近春节,陈长青还不忘为企业准备好春联和福字,在检查结束时,及时送到企业相关负责人的手中。“快过年了,感谢你们对我们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的支持,希望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共同努力让乌鲁木齐的天更蓝、空气更清新。”陈长青表示。
来源:中国环境APP
编辑:邢翰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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