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12月24日电 据高检网24日消息,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封宁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崇左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封宁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崇左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封宁利用担任南宁市规划管理局局长、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8月26日通报,封宁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自治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10月31日,广西纪检监察网通报,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给予封宁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11月30日,高检网通报,崇左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封宁作出逮捕决定。
简历显示,封宁,男,汉族,1965年10月生,广西容县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7年7月参加工作,1994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7.07—1991.09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规划设计院干部;
1991.09—1993.04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规划设计院二室副主任;
1993.04—1994.12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规划设计院一室副主任;
1994.12—1996.07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院长;
1996.07—2001.04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院长;
2001.04—2002.12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院长;
2002.12—2003.12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规划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南宁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院长;
2003.12—2004.07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规划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04.07—2004.08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相思湖新区管委会党工委委员、副主任;
2004.08—2005.11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相思湖新区管委会党工委委员、副主任,南宁市相思湖新区规划建设局局长;
2005.11—2006.06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相思湖新区管委会党工委委员、副主任;
2006.09—2007.06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政府副秘书长、南宁市政府办公厅党组成员;
2007.06—2013.09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规划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3.09—2021.09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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