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卫健委消息,12月23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87例。其中境外输入病例32例(上海8例,湖南5例,广东4例,广西3例,四川3例,云南3例,陕西2例,甘肃2例,内蒙古1例,辽宁1例),含3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均在四川);本土病例55例:
-陕西52例,其中西安市49例、延安市2例、咸阳市1例;
-浙江1例,在绍兴市;
-广东1例,在东莞市;
-广西1例,在防城港市。
西安市处理疫情防控不力相关责任人26名
12月23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自12月4日巴基斯坦航班境外输入新冠肺炎疫情以来,西安市已经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开展监督检查15轮次,检查关键点位1348个,现场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203个,追责问责疫情防控不力基层党组织和单位4个,处理相关责任人26名,通报曝光2起14人。
“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推诿扯皮、消极应付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肃查处、精准问责、及时曝光,进一步严明疫情防控纪律,压紧压实各方责任。”西安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对在前期常态化疫情防控过程中,思想重视程度不够、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相关制度执行不严格、内部管理混乱等原因造成境外隔离酒店出现专班工作人员感染新冠肺炎问题,市纪委监委经调查核实,已给予10名责任人党纪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同时,针对某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在疫情防控中,流调、管控工作衔接不顺畅、不同步,导致密接人员不能及时管控到位等问题,给予该区疫情防控指挥部4名责任人政务处分或组织处理。
延安一确诊病例
多次违反疫情防控规定被立案侦查
西安通报6起涉疫违法犯罪案件
近期,西安市公安机关依法惩治涉疫类违法犯罪活动,查处了一批有社会影响的涉疫违法犯罪案件。西安市公安局12月23日通报了6起涉疫违法犯罪案件:
一、张某涉嫌袭警案。12月18日,张某在莲湖区大庆路核酸检测点阻碍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开展工作,出警民警在对其劝阻时,张某用拳脚击打民警,致民警受伤。公安莲湖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之规定,以涉嫌袭警罪对张某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二、周某故意损毁公私财物案。12月15日,周某为自己进出方便,用剪刀破坏长安区郭杜街办南小张村村口疫情防控封闭围挡。公安长安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给予周某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二百元的处罚。
三、杨某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案。12月21日,杨某驾驶车辆途经长安与蓝田交界处疫情防控卡点时,拒不配合工作人员检查,强行闯卡。蓝田县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给予杨某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四、姜某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案。12月21日,姜某进入小区时不遵守防疫工作规定,在小区门口吵闹,扰乱公共秩序。公安碑林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给予姜某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五、王某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案。12月21日,长安区滦镇街办工作人员组织开展核酸检测期间,村民王某未佩戴口罩与排队人员近距离交谈、接触,不听劝阻并撕扯工作人员防护服。公安长安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给予王某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六、杜某、李某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案。12月22日,杜某、李某违反防疫工作规定,擅自翻越朱雀大街与南三环十字疫情封控围挡,被民警抓获。公安雁塔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给予杜某、李某警告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