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候神话距离我们并不遥远,很多神兽都悄然出现在日常生活中,比如在法院门口总会有一只造型奇特的独角兽。它叫作獬豸,天性急公好义,且能明辨是非,因此被当作是公平正义的图腾。那么,这种观念是如何形成的?

01獬豸神判

试想在古代生活中,如果有两人起了冲突,且没有第三者在场的情况下,就特别容易陷入“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局面,这样一来就很难还原事件的真相。

那么,古人如何解决这一问题?神判,也因此应运而生

事实上,“神判”是一种非常古老的人类学现象,在初民时期,人们借助于神力断是非、决争讼,即便是到了现代,在很多少数民族的族群中,也依然残留着这种现象。

比如,藏东南人社会中,存在的一种叫作“郭斗西雅”的神判习俗,其中包括一系列触目惊心的手段:

水中捞石、铁块烧手、红铁烙背、水中化蜡等。

西南地区的苗寨也存在很多类似的方式:

“桔他”(捞油锅)、“对加”(踩铁犁)、杀生赌咒、豚卜、鸡卜

这种神判方式一般归类于“制度神判”,简单理解就是用沸水、烈火、虫兽来代替人,从而对疑难案件进行神判。

可以看出其包含了两个特点:

其一,是真神不可见,但可以通过日常之物来显现,比如水火虫兽等物。

其二,是呈现出来的神意结果必须是非此即彼,才能实现对纠纷的仲裁。

那么,我们要说的獬豸神判,算不算是这种类型(制度神判)?准确说,不算,獬豸神判更像是一种“观念神判”!

因为獬豸这种神兽,并不是现实存在的生物,它是人们幻想出来的、只存在于观念之中、能够代替人决议的神奇存在。所以说,这并不是一项客观制度,而是一种历史追忆。

这也能够理解,法院门口放置獬豸的目的:我们并不是真的要神兽獬豸来帮忙判案,只是需要它的象征意义就够了。

“杨孚《异物志》:”东北荒中有曰獬豸,一角,性忠,见人斗,则触不直者;闻人论,则咋不正者。

02獬豸原型

獬豸能识善恶忠奸,使得它的形象逐渐定格为中国法制文化中执法者的化身,那么这种神兽到底有没有现实的生物原型?

我们从文献中发现,獬豸的原型可能就是我们熟知两种动物的变形体。

一个是羊、一个是牛

先说羊,在汉代王充《论衡》中提到了皋陶决狱时候,曾有一头羊客串的故事:

“皋陶治狱,其罪疑者,令羊触之。有罪则触,无罪则不触。斯盖天生一角圣兽,助狱为验。”

因此,早期的獬豸多为“独角羊”的形象,比如山西浑源李峪村出土的战国铜器残片上的獬豸,以及西汉对长安城武库发掘时,出土的白玉獬豸等。

獬豸一开始采用羊形,是有着极为深厚的历史内涵的。羊,在古人眼中是祥瑞之兽。羊与善、善与法两条逻辑线搭建,也让羊与法产生了对应关系。而牛形獬豸,则与社会生活变迁密切相关。

皇权的集中与法律的强化,让身为法律象征的獬豸也产生了相应的变化,温顺的羊也变成了凶猛的牛。如嘉峪关新城东汉墓出土的獬豸形象,背部弓起、尾巴上翘,全身的劲儿似乎都集中在了前面的独角之上,而独角也锋利如同长剑。

这种凛然生畏、锐不可当的气势,也让獬豸承担了维护法律之外的其他职能——镇墓!除了汉墓画像石中有数以百计的图像例证,在很多墓葬中也有生动的体现。比如甘肃武威市磨咀子汉墓的这件“西汉彩绘木独角兽”。

这是目前发现最早的独角兽器物,虽然仅仅是寥寥几笔雕刻与简单线条描绘,却将其神态气韵展现地淋漓尽致,这些独角兽的共同特点就是,头往下低、角往前冲,着重展示出一种“触兽”的动态特征。

也正因为如此,古体的“法”字本身构造中,便为神兽獬豸留下了位置,“灋”字由氵、廌、去三部分组成,其中的“廌”(zhì)便是獬豸,从水则取“法平如水”之意,可以说,由灋到法,虽然神兽獬豸的名字被隐去,但它的身影如今却随处可见。

举报/反馈

阳Sir的考古之眼

17.8万获赞 9.2万粉丝
考古学之眼,看大千世界!
关注
0
0
收藏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