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加拿大鹅中国大陆门店不得退货事件持续发酵,被上海消保委约谈后,加拿大鹅暂未回应此事的处理结果,消费者也没能完成退款。

上游新闻记者注意到,12月2日,加拿大鹅上海国金店使用的仍为原政策。对此,加拿大鹅回应上游新闻记者称:公众系误读,不会更改《更换条款》。

12月1日,上海,因实施限流政策,多名顾客在加拿大鹅门店外等候。 上游新闻 图

据上游新闻此前刊发的《记者探访加拿大鹅上海涉事门店:官方声明可退货后,该店仍执行“不退货”》报道显示,10月27日,上海市民贾女士在上海国金中心商场地下一层LG1-58号加拿大鹅门店,购买了一件11400元的羽绒服。回到家中贾女士发现羽绒服存在质量问题,贾女士多次向加拿大鹅反映投诉,均被告知不能退货。

12月1日,加拿大鹅通过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更换条款》第一条含义为,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所有中国大陆地区专门店售卖的产品可以退货退款。”当天,上游新闻记者在事发门店看到,门店张贴的《更换条款》第一条明确表述为“除非相关法律另有规定,所有中国大陆地区专门店售卖的货品均不得退款”。且店员称,目前仍在按照门店《更换条款》实施。

12月1日,上海市消保委就此事约谈加拿大鹅。上海市消保委副秘书长唐健盛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从约谈情况来看,加拿大鹅公司对于《更换条款》的具体含义,包括跟实际操作的相匹配度并不是非常明确,因此上海市消保委要求加拿大鹅公司就相关条款及问题,在12月2日中午以前要给上海市消保委以及消费者一个明确说明。

12月2日下午2点,加拿大鹅向上海消保委递交了《情况说明》。 图片来源:@央视财经

12月2日,中消协表示,任何企业、任何品牌都没有例外特权。若说一套做一套,动辄以大牌自居,摆傲娇、秀优越、搞双标、玩歧视,高高在上,店大欺客,必将失去消费者信任、被市场所抛弃。

12月2日,上游新闻记者从加拿大鹅上海国金店了解到,仍未得到更换《更换条款》的通知,按照现有政策执行。

据央视报道,12月2日下午2点,加拿大鹅到上海消保委递交了材料。上游新闻记者注意到,该《情况说明》称,所有大陆专门店售卖的产品均可以依照中国法律法规退货退款,也存在退换货的情况及记录。线上销售为7天无理由退货。但对于受争议的《更换条款》中第一条及贾女士为何未能退货的情况,该说明中并未提及。

针对《情况说明》,上海市消保委副秘书长唐健盛认为,此份说明只是介绍7天无理由退换货政策,为何不能按照加拿大鹅在别的国家30天退货政策?加拿大鹅公司人员表示回去告知公司。

12月2日下午2点左右,加拿大鹅公关部门相关负责人回应上游新闻记者称,出现舆论是公众对第一条含义的误解。“除非相关法律另有规定,所有中国大陆地区专门店售卖的货品均不得退款的规定中,‘除非’和‘另’是双重否定,也就是说可以退货。”该负责人说。

但对于为何门店以此条款作为不能退货的理由,且贾女士始终未能退货的原因,以及是否会更换该条款,该负责人表示,贾女士退货情况售后部门还没有反馈,最终处理结果还在等加拿大总部通知,但不会更改《更换条款》。

“我们的条款没有问题,只是被误读。”该负责人说。

来源 上游新闻客户端

编辑:高珊珊

流程编辑 邰绍峰

举报/反馈

北京日报客户端

7501万获赞 524.7万粉丝
爱北京、关注北京、读北京
北京日报报业集团
关注
0
0
收藏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