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1月30日消息(记者郭佳丽)此前,央广网就商家投诉的“玩物得志”平台拖欠推广费和货款等问题进行过相关报道,投诉者称目前问题尚未解决。除了平台商家,记者注意到还有不少消费者对该平台的投诉。
商家过高估价诱导消费,平台无力协调
路先生是一位上班族,今年6月初,他在上网时看到了一则“玩物得志”的推广广告,和翡翠相关的广告内容吸引他下载注册了该软件。了解到购买翡翠原石再通过开窗、寄卖的方式可以获利后,路先生从6月27日至8月2日在该平台累计消费40多万元,先后在“矿区翡翠品牌馆”“冰翡珠宝”“灵光珠宝”3家店铺购买数件翡翠原石,之后店家却以疫情为由,称无法帮其售卖。
面对陌生的领域、素不相识的交易对象,路先生为何会在该平台上花费数万元购买这些原石?这些货款是否可以追回?平台应当承担哪些责任?
根据路先生提供的交易记录,6月27日凌晨,他在店铺“矿区翡翠品牌馆”下单10978元,购买3块翡翠原石。随后,店铺主播添加了路先生微信,主动提出可帮其寄卖,且对路先生购买的一块4278元的原石作出4倍以上的涨幅预估。
△“矿区翡翠”店铺主播对路先生所购翡翠原石品质作出肯定(受访者供图 央广网发)
随后,店铺主播会经常在微信上联系路先生,向其推荐货品。对路先生购买的一块31000元的原石,店铺主播称开窗后可以卖到10万元。
△“矿区翡翠”店铺主播对路先生所购翡翠原作出过10万估价(受访者供图 央广网发)
路先生表示,从6月27日至7月23日,自己在“玩物得志”“矿区翡翠品牌馆”直播间先后购买翡翠原石20块,价值共计12万余元。而截至目前,该店铺未帮其售卖出任何一块。
在店铺“冰翡珠宝”和“灵光珠宝”直播间,路先生也遇到了同样“套路”。购买一块原石后,主播会主动添加其微信,随后在微信上不断发送原石效果图,夸赞原石品质,展示其他顾客通过寄卖获得高额利润的案例,对原石进行过高估价,推荐消费者购买。
△店铺“冰翡珠宝”主播向路先生推荐原石(受访者供图 央广网发)
根据路先生提供的交易记录,他在店铺“冰翡珠宝”共支付24万余元购买翡翠原石。商家对其中12块石头的估价高达88万多。然而目前该店只以2万的价格售出一块。
△店铺“冰翡珠宝”对路先生所购翡翠原石贴上估价标签(受访者供图 央广网发)
此外,“灵光珠宝”店铺主播添加微信后会经常聊一些日常话题,甚至发送一些私人自拍照套近乎,且不断邀请路先生进入平台直播间。
△店铺“灵光珠宝”主播邀请路先生进入平台直播间(受访者供图 央广网发)
“进入直播间后,会看到主播热情地展示打灯效果,并介绍这块石头哪里好,弹幕上会一些网友叫好,哄抬气氛,很容易就上头了。”路先生说。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李树律师认为,电子商务经营者向路先生高度评估翡翠原石价值并进行售卖,涉嫌违反《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六条(二)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服务;(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现场说明和演示;(八)夸大或隐瞒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质量、性能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信息误导消费者等各项规定,属于诱导消费,甚至涉嫌消费欺诈。
意识到上当后,路先生在“全国12315平台”进行投诉。之后,“玩物得志”平台客服与其取得联系。8月27日,客服建立了群聊,让商家与消费者双方进行沟通。经协调,9月8日,路先生收到“矿区翡翠”退款68378.4元。但是对于另外两家店铺的问题,平台客服表示商家坚持不退款,对此也无能为力,建议消费者起诉。
路先生表示,在“玩物得志”平台上,这三家店铺评分都很高,且都被认证为“品质店铺”,也正是因为信任平台才会进行这些交易,出现问题后平台应当帮助消费者积极解决。记者上网查询发现,类似路先生这样在“玩物得志”平台购买翡翠原石上当的消费者并不少,且对平台的处理方式表示不满。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认为,平台为双方交易提供信息撮合、交易场地等服务,并从中获取一定利润,应该对商家的入驻资质进行审核、加强日常管理以及提供相应售后服务。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李宝莲律师表示,商家答应寄卖翡翠原石,实际上是销售商品过程中进行的一个诱导消费的手段。从法律层面上讲仅仅是一个委托合同,商家作为受委托人对商品进行销售,并不承担一定售出的法律责任。消费者仅从“答应寄售但是未售卖成功”不能要求商家退费,但是可以从经营者其他违规违法方面要求商家、平台承担法律责任。
此外,陈音江提醒消费者注意这种平台商家以视频或直播诱导用户购买“翡翠原石”,然后在其商铺“寄卖”获利的模式。首先,“翡翠原石”是否有价值,通过简单宣传很难判断真假;其次,就算是有价值的“翡翠原石”,专业卖家为什么会把它卖给客户,怎样确保购买和寄卖过程不会被掉包;最后,这种购买再寄卖的方式,更像一种投资行为,投资本身就是有风险的。
平台认证为“品质店铺”竟售假,“假一赔三”成空话
记者在“黑猫消费者服务平台”发现一则关于“玩物得志”上的商家售卖假手表的投诉。投诉内容显示,2021年3月18日,该消费者在“玩物得志”平台上“此时此刻手表奢品店”购买了一块价值5586元的浪琴手表,经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鉴定不符合品牌制造商公示的技术信息和工艺特征。
△鉴定公司对该块“浪琴手表”的鉴定证书(图片来自记者截图 央广网发)
随后消费者向平台提交了鉴定证书以及鉴定发票,几天后平台给出的方案是支持退货退款,但拒绝赔偿鉴定费等其他费用,也并未践行商家跟平台承诺的假一赔三。
△该店铺认证为“品质店铺”且承诺“假一赔三”(图片来自记者截图 央广网发)
4月8日,该消费者又晒出与平台客服的聊天截图追加投诉,称“玩物得志”平台无法提供该商家的品牌授权书以及进货的发票,且控诉客服态度敷衍。
△投诉者与平台客服的对话(图片来自记者截图 央广网发)
9月28日,记者联系到该投诉者王先生。王先生称目前已成功退货退款并且也得到了鉴定费用的赔偿,但是未获得“假一赔三”的补偿。
目前,记者在“玩物得志”平台输入该店铺名称,显示“暂无相关结果”。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李树律师表示,平台及经营者在对王先生进行销售商品时通过网站共同承诺“假一赔三”,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电子商务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商家及平台销售假货就应当履行商品销售合同,按照承诺和法律的规定进行假一赔三。消费者应当及时留存保全相关证据,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
电商平台入股鉴定机构,是否靠谱?
据公开资料显示,“玩物得志”平台商品覆盖玉翠珠宝、木雕盘玩、紫砂陶瓷等8大品类77个小类。除了“翡翠珠宝”,“钱币邮票”也是其中一个重要类别。
打开“玩物得志”APP,记者发现在“银圆”这一栏目下,有不少“公博评级”鉴定的古钱币。据“天眼查”显示,“公博评级”隶属于北京公博古钱币艺术品鉴定有限公司,主要为客户提供古钱币、古玩、字画、艺术品、收藏品等文物的鉴定服务,并于3月27日,获得了“玩物得志”APP战略投资的千万级A轮融资。
△“公博评级”获“玩物得志”APP千万级A轮融资(图片来自记者截图 央广网发)
通过搜索,记者发现网上有诸多关于“公博鉴定”的投诉。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今年7月北京公博古钱币艺术品鉴定有限公司为一名客户鉴定古钱币时,第一次鉴定为真币,误导该客户以26500元购买了该古钱币。但随后消费者发现该币与真品有差别,要求该公司复检,后经鉴定该古钱币为假币。最终法院判决北京公博古钱币艺术品鉴定有限公司赔偿该顾客损失79500元。
△河北省卢龙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部分截图( 图片来自中国裁判文书网 央广网发)
“玩物得志”号称在行业内首创了文玩交易全流程商品鉴别服务——“先鉴别,后发货”,但如今入股评级机构的鉴别能力问题频出,甚至自己否定自己,作为一个文玩电商平台,投资千万入股这样一个业务存疑的评级机构,实在难以令用户信服。
此外,记者在“黑猫消费者服务平台”搜索“玩物得志”,通过梳理发现相关投诉量多达4000多件,其中突出问题集中在虚假宣传、诱导消费、售卖假货、拒不退款这几类。不论是商家承诺原石寄卖无法兑现,还是商家售卖假货不予赔偿,“玩物得志”客服总是迟迟无法给出满意的处理方式,让消费者失望。
近两年,线上文玩平台一路高歌猛进。进但对于特殊品类如何进行规范和鉴定,如何审查管理入驻平台商家,线上交易如何确保消费者利益等多项行业的规则,还亟待完善。作为电商企业,仍然要以诚信为本才能留住用户,才能走得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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