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宁夏新闻网」
“每逢佳节倍思亲,两袖清风赏月明。遵规守纪贵在行,风清气正过‘双节’。祝您和家人阖家幸福、万事如意!”日前,吴忠市纪委监委向全市党员干部、监察对象发送节前廉政短信,这已成为每逢假日的“固定动作”,一条廉政短信,既是廉洁自律的提醒,也是节日的温馨祝福。
今年以来,市纪委监委坚持不懈纠“四风”,着力解决全市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营造崇廉尚俭、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截至目前,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7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2期5起。其中,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突出问题5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人。
中秋、国庆“双节”前,市纪委监委下发通知,要求在市级主流媒体、“吴忠市纪委监委”和“清风吴忠”微信公众号上公开发布“四风”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发挥警示震慑作用。
“2018年春节,时任青铜峡市公安局交管大队副大队长盛建刚通过微信转账方式收受青铜峡市某停车场老板888元拜年红包。此外,盛建刚还存在其他违反廉洁纪律问题。2021年7月,盛建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近日,市纪委监委网站、“清风吴忠”微信公众平台“曝光台”对青铜峡市叶盛派出所所长盛建刚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等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了通报曝光。
“节日期间,严禁违规吃喝;严禁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天价烟’‘天价茶’、高档酒等谋取私利;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公款旅游以及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等活动;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有价证券等;严禁违规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组织或参加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等活动;严禁接受或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违规参加各类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在参加公务活动用餐或个人餐饮消费时铺张浪费;严禁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自治区‘八条禁令’的行为。”吴忠市纪委监委通知明确提出“13条严禁”,要求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确保过节不越界。
“一个个案例和一组组数据表明,少数党员干部仍然无视党规党纪,特别是在过节期间,容易放松警惕,有的‘觉得查不到自己身上’,有的‘随波逐流’,甚至在重压之下花样翻新、隐形变异,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接受宴请等禁而未绝。”吴忠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郝建国介绍,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早打招呼早提醒,将监督关口前置,发动群众参与监督,动员社会力量,织就一张监督大网,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节日期间,吴忠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坚持“严”的主基调,深化整治享乐奢靡、铺张浪费等问题,盯住抓、持续抓,加强监督检查、开展明察暗访,针对顶风违纪问题趋于隐蔽的情况,采取不定时、不定点、不通知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从严查处。
“中央八项规定是管党治党的铁规矩、硬杠杠,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把是否自觉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检验落实‘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持续深化作风建设,切实做到知责、履责、尽责。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一以贯之把作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保持持续抓的韧劲和抓到底的力度,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吴忠市纪委监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贺江表示。(通讯员 马吉 买南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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