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最严酷而且对民众最有震慑力的刑法,那么无疑就是凌迟处死。明清时期,在量刑方面都有具体的标准,只有犯下谋反大逆、恶逆、不道者方处以凌迟。当然《大清律例》中有多达13种罪行可判凌迟,但基本上都在以上三种的范畴之内。
凌迟就是在保证犯人不断气的情况下,将他身上的肉一片片地割下来,至于割多少刀没有具体的规定,少者几百刀多则上千刀。历史上,被凌迟处死的罪犯中,明代的大太监刘谨创下了凌迟的记录,根据史料的记载,刘谨受刑长达三天之久,从头到尾共被割了3357刀。而且在行刑的过程中他还感觉到饿了,刽子手还给了他一碗粥喝。
刘谨为何会受到如此超豪华的待遇,他又是犯下了什么罪过呢?
刘谨在明代历史上也是一位响当当的人物,关于他的生平事迹这里不想多说,但凡对明史有所了解的读者都知道他的平生履历和所作所为。他之所以从皇帝的宠宦成为阶下囚,所犯下的罪行总体归纳就两条:擅权、贪腐。
明代权势最大的太监有三个,依次是王振、刘谨和魏忠贤。刘谨专权的时间不算长,从头到尾算来只有三年,可就是这三年他贪污受贿积攒的钱财就打破了历史记录。
《亚洲华尔街日报》就曾评出历史上50个世界级的“千年富豪”,刘谨位列其中。根据记载,刘谨被抄家后其黄金多达1205.78万两,白银2.59亿两。这个数字与明代同时期的著作《继世纪闻》《七修类稿》中的记载出入不大。
这两本书的作者都是明代人,而且都不是一般的角色,都是朝廷的官员。如果这个记载不错的话,那么刘谨的家产恐怕比后来的和珅还要多。后人都云和珅的家产值8亿两白银,实际上从和珅家抄出的真金白银并不十分巨大,不到二千万两。
刘谨生活的时代是在明中期,当时国家的财赋年收入不过200万两,就是张居正执政的十年期间,也不过为国库积攒了一千二百万两。按照这个数字,刘谨的家产相当于150多年的财政收入。
如果以一两白银折合400人民币来算的话,那么刘谨的个人资产高达1200多亿元人民币。实际上,以当时的银价和购买力进行计算的话,1两白银远远要比400元人民币要高得多,估价1200亿人民币算是委屈了刘谨。
刘谨出自贫困之家,并非生来就贪婪。根据史料记载,第一个给刘谨行贿的是都察院右都御史刘宇。正德元年,刘宇通过关系攀上了刘谨这条线,他很大方送了刘谨一万两银子,这也是刘谨收受的第一笔贿银。
收了钱就要办事,刘宇花了这一万两银子十分合算,从右都御史的位置上,数年间便坐上了兵部尚书、吏部尚书加太子太傅衔。从后刘宇也成了刘谨集团中的核心成员。
自从有了这次甜头,刘谨欲望的大门洞口,此后索贿的数额也节节攀升。在他当权期间,一手抓权一手抓钱,只要能捞钱的地方,他都可以想出各种名目对文武百官进行敲诈勒索。
刘谨的贪婪和专权逐渐引起了正德皇帝的不满,正德五年世居甘肃的安化王以刘谨乱政为名,举兵造反。平叛任务结束后,就有人公开弹劾刘谨十七款大罪,几天之后,正德皇帝下令逮捕刘谨。
说起来正德皇帝与刘谨的感情颇深,他内心还是想给刘谨留下一条生路。刘谨下狱后,正德皇帝亲临府上,当他看到堆在院子里的金山、银山和一大堆违禁品后,正德皇帝命三法司、锦衣卫会同百官,在午门对刘谨进行公审。
对于皇帝来说贪污是可以接受的,只不过随着案情的不断深入,刘谨偏偏犯下了私藏兵器的罪名,这就意味着刘谨有谋叛之心,作为皇帝来说最不能容忍的就是臣子犯下谋反大罪。
说到底让刘谨死无葬身之地的并非是他的贪婪,关键还在于权力场上的游戏规则。刘谨是必死无疑的,至于他的那些罪名也不需要深究,因为只要是他充当皇帝的代言人,或生前或死后,都不会落得一个好下场。事实上不仅宦官的结局如此,那些高级文官又何尝不是呢,明中后期,内阁首辅就没有几个是善终的,这一点就很能说明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