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机场建设过程中

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偿实施方案

陆续出台

这让有些人看到了“商机”

……

8月初,当北京市大兴区检察院的检察官来到涉案村子回访时,看到曾经的村内平原造林地已建成通往北京大兴国际机场的机场高速路。而在之前,在新机场建设过程中,就在这片土地上,有人打起了占地拆迁补偿款的主意。

北京大兴国际机场是首都重大标志性工程,是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重要推动力量。2017年5月,在北京轨道交通新机场线、京霸城际铁路及北京新机场高速公路(南五环-北京新机场)项目(以下简称“三线工程”)非住宅房屋拆迁过程中,时任北京市大兴区某镇某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的孙某某(另案处理),组织原该村村委会委员兼治保主任孙启波、村委会委员杨宝山及村委会巡防队长孙国安,在工程占地范围内堆积69个假坟头,利用协助政府统计并上报坟墓数量的便利,骗取国家拆迁补偿款82.8万元,后孙启波、杨宝山、孙国安每人分得11.5万元。

经北京市大兴区检察院提起公诉,今年4月9日,大兴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贪污罪分别判处孙启波、杨宝山、孙国安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四年,并处罚金15万元。

拆迁让他们看到了“商机”

2017年1月至2月,“三线工程”陆续出台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偿实施方案,对规划占地范围内的非地上房屋拆迁予以补偿,北京市大兴区某镇部分土地处于规划范围内。

2017年2月,北京市大兴区轨道交通重点道路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召开“三线工程”项目拆迁实操细则专题会,确定了坟墓补偿原则,并明确坟墓数量以村委会统计公示后上报的为准。4月,该镇党委召开会议,决定对工程涉及的迁坟各户按照每个坟50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同时,按照每个坟7000元的标准对涉及迁坟的各村进行补贴,用于集体公墓建设及后期维护(即每个坟一共补偿1.2万元,5000元是旧坟占地补偿,7000元用于新坟补偿);不建公墓的村,要召开会议集体决策是否将7000元下发给迁坟各户,用于新坟的选址及购买。某村作为工程沿线村之一,村支部书记孙某某参加了会议并掌握了补偿政策,回到村后便开始了他的“部署”。

孙某某召集了孙启波、杨宝山、孙国安,告诉他们镇里很快就要对各村迁坟情况进行登记,坟墓迁移也给补偿,每个坟补偿1.2万元,让三人在该村东南平原造林地里多堆一些土堆,伪造假坟头,在登记的时候连同真坟头一起登记进去,等镇里发放了迁坟补偿款后,大伙一块儿挣点钱。几人听罢一拍即合,顿时感觉找到了一条“生财之道”。

堆了假坟头还要伪造假签名

2017年6月的一个傍晚,杨宝山、孙国安带着几名工人,在该村平原造林处开始堆起了土堆。很快,几个人就堆了69个假坟头。此后,杨宝山等人制作了该村迁坟明细,上报了84个坟头,其中包含15个真坟头及69个假坟头。

为了填补假坟头信息,孙启波、杨宝山、孙国安三人将身边亲戚朋友去世人员情况填写进明细表内,编造了假坟头户主姓名、坟地数量、亡者姓名、与户主关系等,甚至将祖坟都编入了表内。

为掩人耳目,杨宝山等人将拆迁公告在村内公告栏内仅张贴了半个小时,拍了照片后就自行撤下,防止其他村民了解拆迁项目及补偿政策。

2017年7月,镇政府将第一批拆迁补偿款42万元下发至该村。村支部书记孙某某让财务人员将该笔钱款取现,由杨宝山将15个真坟头的补偿款交给相关户主,剩余的补偿款由孙启波、杨宝山、孙国安私分,每人分得11.5万元。在迁坟费用领取表上,孙启波、杨宝山、孙国安冒充真假坟头涉及的户主村民在材料上签字捺印。

为了套取第二批建公墓的补偿款,杨宝山还制作了该村村委会“三线工程”项目集中建公墓征求意见表,由孙启波、杨宝山、孙国安冒充拆迁户主签署意见,表示均不同意村委会集中建公墓,而是同意将补偿款下发至户主个人。2018年2月,镇政府将第二批自建公墓补偿费58.8万元下发至该村村委会,孙某某再次指使财务人员将钱款全部取现,由杨宝山给了15个真坟头补偿户钱款,剩余部分由孙某某一人侵吞。

东窗事发主动投案

随着“三线工程”补偿工作的开展,越来越多的村民得知了迁坟补偿的事情,那些拿到补偿款的户主感觉村委会人员直接给了钱款却没有让签任何字有蹊跷,村民也议论听说有人堆了假坟头。

在村委换届选举时,有人举报孙某某利用假坟头骗取拆迁补偿款。孙某某畏罪潜逃,后主动投案。孙启波、杨宝山和孙国安担心他们与孙某某共同贪污拆迁补偿款的事情败露,于2019年4月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对2017年伙同孙某某堆造假坟头骗取国家迁坟补偿款的事实供认不讳。公安机关将该案移交北京市大兴区监察委立案调查。

办案检察官审查案卷、研究案情

在监察机关调查期间,三名犯罪嫌疑人表示认罪、悔罪,并主动退缴各自的违法所得。大兴区监察委于今年1月6日将该案移送大兴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检察机关审查后认定,犯罪嫌疑人孙启波、杨宝山作为村委会委员,在该次拆迁中本身即具有职务便利,孙启波、杨宝山、孙国安均实施了虚构事实、骗取国家补偿款的主要犯罪行为,直接侵害了村民拆迁的合法权益和切身利益,应当从严把握,不宜认定为从犯,均应认定为贪污罪主犯。

同时,办案检察官加强对三名犯罪嫌疑人的教育转化和释法说理,向三名犯罪嫌疑人分析了其行为对于实现骗取新机场拆迁补偿款的关键作用、给国家造成的损失、对村民合法权益的侵害和产生的恶劣社会影响,三人均悔恨不已。

根据孙国安供述,检察机关发现他曾是镇人大代表,于是第一时间与监察机关核实了其代表身份,并及时与大兴区某镇人大沟通联络,向该镇人大制发《乡镇人大代表强制措施报告书》,后该镇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研究决定终止其代表职务。

孙启波、杨宝山、孙国安均认可检察机关认定的事实和提出的确定刑量刑建议,并表示他们一想到利用已故亡者赚取国家拆迁补偿款就感到惴惴不安,如今被绳之以法,对他们而言是负罪心理的解脱,也唤起了基本的良知。

大兴区法院全部采纳了检察机关认定的事实和量刑建议。孙启波、杨宝山、孙国安均未上诉。(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简洁 霍成茹 刘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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