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东方今报·猛犸新闻 张亮
近日,信阳公安机关通报,一变态男子在公共场所对女性裸露下体,最终被行政拘留5日。
据了解,该案件发生于8月01日19时30分许,报警人称:在信阳市平桥区平中大道丽宝广场红绿灯路口往震雷山方向200米处,有一男子对女性故意裸露下体。
信阳市公安局平桥分局平桥派出所出警后查明,违法行为人郭某,25岁,户籍所在地为浉河区十三里桥乡,现居住东双河镇。
公安机关认定郭某属严重违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决定对郭*以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行政拘留五日。
最终,该男子被送信阳市第一拘留所执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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