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东方今报·猛犸新闻 张亮

近日,信阳公安机关通报,一变态男子在公共场所对女性裸露下体,最终被行政拘留5日。

据了解,该案件发生于8月01日19时30分许,报警人称:在信阳市平桥区平中大道丽宝广场红绿灯路口往震雷山方向200米处,有一男子对女性故意裸露下体。

信阳市公安局平桥分局平桥派出所出警后查明,违法行为人郭某,25岁,户籍所在地为浉河区十三里桥乡,现居住东双河镇

公安机关认定郭某属严重违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决定对郭*以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行政拘留五日。

最终,该男子被送信阳市第一拘留所执行拘留。

投稿邮箱:991651262@qq.com

作者/来源:今报信阳
声明:版权归原创所有,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举报/反馈

法制视点

3185万获赞 17.9万粉丝
陕西法制网官方账号 关注民生 洞察社会
陕西法制网传媒有限公司官方账号
关注
0
0
收藏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