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务新闻网 有关美对华涉军企业证券投资禁令的适用及风险规避,专家做了几点提示。

  新制裁下的主体范围更为明确。金杜律师事务所全球团队表示,此前美国第13959号及第13974号总统行政令下针对所谓中国涉军企业(下称“CCMC”)清单的制裁在主体认定上存在一些模糊之处。如原CCMC清单所列的名称有不少为商号、集团公司和非发行人名称,相关资本市场从业者对于到底哪些发行人和相关证券会受到第13959号总统行政令的影响备感困扰。为此,针对此次发布的新总统行政令,美财政部海外资产管理办公室在相关问答中明确制裁范围为与清单所列公司名称“高度匹配”的公司,资本市场从业者针对具体交易的风险评估标准将更为清晰明确。

  禁令不适用50%穿透原则。走出去智库(CGGT)特约法律专家、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蔡开明指出,禁令适用于被列入中国军工复合企业(下称“CMIC”)清单实体的子公司的前提是,该子公司被明确列入CMIC清单或第14032号总统行政令的附件中,否则被列入企业单独或合计控股50%以上的子公司不自动适用该投资禁令。

  禁令仅禁止美国主体进行的相关买卖交易。蔡开明提醒,禁令仅适用于针对CMIC清单所列实体公开交易证券的购买或出售行为,不禁止购买或出售商品或服务的交易。且在正常受雇过程中,如潜在的买卖行为不违反第14032号总统行政令的规定,受雇的美国人在代表其非美国实体雇佣方参与或协助买卖相关证券的行为不受禁止。

  清单外企业也须关注相关风险。应当注意的是,新行政令对美国财政部长进行了广泛授权,明确其有权在清单中新增指定涉及国防和相关物资行业、涉及用于“侵犯人权”监控技术行业的企业及其母公司、子公司,亦有权移除相关主体。此外,新行政令旨在修正由美国财政部管理的CCMC清单,并未表明是否修改国防部指定的“中国涉军企业”清单。截至目前,除已在诉讼中与美国防部达成和解并已被移除的小米外,美国防部此前指定的其他“中国涉军企业”仍可能面临其他禁止、限制措施。相关企业仍应持续关注美国防部“中国涉军企业”项下其他可能的禁止、限制措施。

  对于新制裁下的企业风险应对,金杜律师团队建议,未被列入清单的公司应尽快开展对自身及关联公司的风险业务评估工作,并适当调整商业计划,针对风险业务可充分利用宽限期减少相关制裁对业务的损失。

  对于被列入CMIC清单的实体,可借鉴过往被列入CCMC清单实体申请清单移除的做法,对美财政部将其列入清单的行为提起诉讼。而鉴于CMIC清单的认定标准更为清晰明确,如欲向美财政部提起类似诉讼,相关实体可能需要证明自身或关联公司并未从事国防及监控技术行业。这需要企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做好充分的判断和准备。

举报/反馈

中国商务新闻网

8.1万获赞 4.2万粉丝
商务部主管,国际商报社主办的一类新闻网站
国际商报社官方账号
关注
0
0
收藏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