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牛汝辰
行政区划名称的命名是否科学合理,反映了一个国家行政管理水平和科技发展水平,其称呼和书写是否正确统一,关系到国家主权和国防建设,关系到民族团结和经济发展。一个时期以来,我国现行的行政区划命名存在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要解决这个问题,最根本的办法就是尽快建立我国行政区划通名的科学体系,使之科学化,有序化和规范化。
所谓政区地名学,就是研究古今行政区划管理和命名体系及名称得名缘由、演变规律、效能和与社会经济发展的相互关系的一门学问。
一、 问题的提出
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对行政区划专名的命名十分重视。早在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央就发布了一系列有关行政区划专名的指示,对行政区划专名进行了清理整顿。1951年5月16日政务院发布了《关于处理带有歧视或侮辱少数民族性质的称谓、地名、碑碣、匾联的指示》,同年12月19日政务院又发布了《关于更改地名的指示》,对行政区划专名的整顿、更改作了原则性的规定,明确了更改的目的和任务。1952年11月8日政务院颁布了《关于处理行政区划变更事项的规定》,进一步明确了行政区划专名的审批权限、报批程序和变更原则。1964年12月17日内务部根据周恩来总理的指示,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发了《关于请对县以上地名等审查提出更名意见的函》,要求各地对县以上地名进行全面审查,并规定了审查更改范围。根据上述要求和规定,各地对有关的行政区划专名进行了全面的清理、整顿,作了必要的更改,取得了较大的成就:
(1)更改了带有大汉族主义和封建主义、有歧视或污辱少数民族意思的行政区划专名;
(2)更改了带有大国沙文主义 、不利于邻国友好和带有帝国主义侵略色彩的行政区划专名;
(3)更改了容易引起混淆的市县重名的行政区划专名;
(4)更改了用人名命名的行政区划专名(保留了少数为纪念革命烈士而命名的专名);
(5)更改了用字生僻,难认难读难写的行政区划专名。
自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开始,我国进行了范围广泛的行政区划地名研究,取得了许多研究成果,但很多问题仍没有得到真正解决。
近期我国已经开展了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为了更好地提高地名普查成果的质量,规范政区名称,理顺行政区划命名体系,就需要加大力气进行系统研究,以高效推动我国政区名称命名的科学化、系列化和规范化步伐。
二、当前行政区划命名中存在的问题
(1)市的多义和变义。作为行政区划的单位或通名,要求它有专一性,例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规定:省是地方的(第)一级行政区划单位或通名,县是地方的(第)二级行政区划单位或通名。而“市”缺乏单一性,在我国有直辖市、县级市,还有地级市、计划单列市、省辖市等,我国现有的建制市至少可分出四五个级次。
(2)区的多义。括省级的自治区,地级的地区和直辖市所辖区,县级的林区等,加上计划单列市所辖的区和地级市下辖区,我国现有的建制区至少可分出五六个级次。
(3)县级行政区划名称混乱。据统计,有县、自治县、旗、自治旗、林区,以及地级市辖区、县级市等,名称之多不下于八九种。
(4)省、地级行政区划单位也偏多。省级有省、自治区、直辖市名称;地级有地区、地级市、直辖市的区、自治州和盟等名称。
(5)镇的变义。镇是城市系统行政区划单位中最基层的单位,或说是最小的单位。建制镇往往是建制市的前身和雏形,因此在我国“七五”计划中明明白白提出:“1990年,我国设市城市发展到400多个,建制镇发展到1万多个。”很清楚,镇也应该是“点”状的。然而,在我国许多省市,自1985年以后实行了镇区合一的体制,把“区”(县政府的派出机构)一个虚的机构与“镇”的实体机构合一,有的地方是实行“两块牌子(镇政府区公所)一套班子”。这样,实行镇管乡制,把“镇”面状化;更有甚者还实行镇管镇制。
(6)省县、市县专名同名。如吉林省/吉林市,上海市/上海县,河北省的邯郸市/邯郸县,邢台市/邢台县,承德市/承德县;山西省的大同市/大同县,长治市/长治县;辽宁省的抚顺市/抚顺县,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营口市/营口县,阜新县/阜新蒙古族自治县,辽阳市/辽阳县,铁岭市/铁岭县,朝阳市/朝阳县;吉林省的通化市/通化县;上海市/上海县;江苏省的淮阴市/淮阴县,南通市/南通县,无锡市/无锡县;浙江省的绍兴市/绍兴县,金华市/金华县;安徽省的芜湖市/芜湖县;江西省的南昌市/南昌县,九江市/九江县,上饶市/上饶县,吉安市/吉安县;福建省的莆田市/莆田县;河南省的新乡市/新乡县,安阳市/安阳县,商丘市/商丘县,许昌市/许昌县;湖北省的武汉市辖武昌区/武昌县,宜昌市/宜昌县;湖南省的长沙市/长沙县,株洲市/株洲县,湘潭市/湘潭县,衡阳市/衡阳县,邵阳市/邵阳县,岳阳市/岳阳县,益阳市/益阳县;四川省的宜宾市/宜宾县;贵州省的遵义市/遵义县;甘肃省的临夏市/临夏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乌鲁木齐市/乌鲁木齐县,和田市/和田县,伊宁市/伊宁县等等。
(7)县改市后行政区划通名重叠。如定县改市为定州市,万县改万州区,还有景德镇市等。
(8)民族地方行政区划名称不统一,且字数较多。在自治区、自治县名中,有的加“族”字,有的不加;有的县名最多达15个字之多,如“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自治县”,作为政区地名,这不仅给地图注记造成困难,在日常生活工作中也难于记忆和交流。
三、中国政区命名观
命名问题自古以来就是哲学家和语言学家关心的问题,既是语言学家,又是哲学家关注的重要问题。关于命名观,在我国的春秋战国时期,曾对名与实的问题有过热烈的讨论。名与实的关系问题,就是概念与事物的关系问题。春秋战国时期的以惠施和公孙龙为代表的名家则认为,概念应该真实地反映客观事物,提出要“审其名实,慎其所谓”(《公孙龙子·名实论》),即要根据新的“实”来慎重地重新命名。公孙龙认为,在名实关系中,实是第一性的,名必须符合实际。他提出:“名,实谓也。”“天地与其所产焉,物也。物以物其所物而不过焉,实也。”(《公孙龙子·名实论》)名家的这一思想与荀子(约前313—前238)提出的“制名指实”观点基本相同。对名实关系问题作过深入研究的后期墨家也提出了“实”为第一性,“名”为第二性,“名”,须符“实”的思想。他们认为:“所以谓,名也;所谓,实也;名实藕,合也。”(《墨子·经说上》)以上各家都认为“名”应当与“实”相符,即“名”要能够反映事物的特性,所谓“名副其实”与“实”相符的“名”,就是正确的;反之,就是不正确的。[1-2]
孔子“正名论”中的“名不正,则言不顺”的观点,主要是从社会伦理的角度提出的,旨在规范社会成员的等级身份。老子的“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主要是站在哲学的高度,从宏观面上来谈对世界的认识,世界是从无到有的。其后,庄子的观点中涉及名实关系的有:“有名有实,是物之居;无名无实,在物之虚。”“道行之而成,物谓之而然。”可见,庄子认为客观具体的事物是有名称和实体的,是可称说的;而抽象无形的事物,即道德规律,则是没有名称和实体的,只能靠践行。公孙龙子的“白马非马”论,虽然认识到名称词语对事物的指称和区别作用,但是又过于机械偏激了,认为“白马”和“马”由于名称的不同,就是完全不同的事物。实质上是公孙龙子还没有更深入地了解到事物和名称进一步的内部层级对应关系。[3-5]
春秋墨子之后的儒家荀子不仅阐明了名的实质和名的形成过程,提出了名的形成乃是人们社会交往和约定的产物:“名无固宜,约之以命,约定俗成谓之宜,异于约则谓之不宜。名无固实,约之以命实,约定俗成谓之实名。”名实关系是人们以一种大家都能够理解的方式为事物命名,所得的名一旦被大家接受,便形成习惯,对该事物的名实关系也就固定了。
四、汉语命名的基本特征
中国政区命名,必须符合汉语的特点和汉语的命名规律,这样的命名才会得到社会认可、生命长久、避免歧义。汉语地名命名包括三个要素:语言要素、社会(市场)要素和法律要素。在汉语专名的命名中,语言的作用格外关键,这是因为汉语的命名比较严格地遵循汉语的语言规则。汉语具有以下主要特征,这些语言特征直接影响品牌的命名。
如果要理解中国的地名结构,我们首先必须对汉语的构词有一定的了解。在现代汉语中,构词的主要途径是合成法,也就是把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词组合起来,比如说,“主—席”、“北—京”。汉语语言学家把这种词称为双语素合成词。在语言学的定义中,词是语言中能够自由运用的最小单位,语素则是语言中最小的、有语义的单位,两者唯一的区别就是词是否能够在句子中自由出现,而语素却不一定。汉语中约有9400个语素,而常用的只有3500个。在古汉语中,所有的语素都是自由语素,因而可以单独使用。
但是,现代汉语中的语素大多数都是不能单独使用的非自由语素,因而要想成为词的话,就必须经过合成。汉语语素的另一个特征是单音节性,所谓的单音节性指的是一个语素就是一个音节,一个汉字代表一个语素或音节,一个双语素合成,组词就写成两个汉字。如“上海”、“上”和“海”都是黏附语素,当二者结合在一起的时候,就构成了一个非常有名的词——“上海”,这个词有两个语素组成,有两个音节。现代汉语中超过70%的词都是这种双音节合成词,地名的双音节化比例更高,所以语言学家把汉语称为双音节语言。我们在这里之所以强调汉语的语素和音节特征,是因为汉语对词的节律有特殊的要求,说现代汉语的人对韵律词(双音节词)有强烈的偏爱。了解上述汉语构词的语言特征是非常重要的,因为汉语名称的构成和构词是一致的。汉语中的名称,不管是地名、人名还是品名,大都是通过合成3500个常用语素而形成的,并且绝大多数的名称都是双音节。所有的双语素名称都由两个汉字表示,由此我们可以得出汉语命名的三个显著特征:
第一,绝大多数的名字是有意义的,因为命名的语素本身就是有意义的语素。在这里理应强调的是,当人们从词典中选词构名,必须慎重考虑词的各种含义。
第二,汉语取名不可能像英文命名那样随意,汉语名字必须受到下面因素的制约:(1)选名的范围一般局限于3500个常用语素;(2)命名必须符合构词法;(3)在地名的命名中,大多以偏正结构组成。
第三,影响汉语命名的重要语言特征就是声调,而命名者往往忽略了这一特点。汉语是声调语言,普通话有四种不同的声调:阴平(第一声)、阳平(第二声)、上声(第三声)和去声(第四声)。我们通常采用汉语语言学家赵元任先生的“五度标调法”,把声调中音调的高低分为五度,用1、2、3、4、5来表示,1表示最低的音高,3表示中音高,5表示最高的音高。第一声(声调为5-5)和第二声(声调为3-5)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即都是以高音结尾,于是我们把它们列为高声调(H)。第三声(声调为2-1-5)比较复杂,它有一个先下降后上升的过程,但是,这样一个完整的过程只有在单独读词时才表现出来,通常在连读的情况下,这种声调只读一半,即2-1,因此一般而言,我们把第三声和第四声都看作低声调(L)。在对汉语人名命名的研究发现,说汉语的人在取名时对高声调有强烈的偏好,说普通话的人取名时用高声的第一声和第二声的词素远远高于低声的第三声和第四声的词素。有学者对香港人的姓名所做的研究也得出了相似的结论,人们倾向用广东话中的高声调词素取名。很明显,从偏好的角度出发,声调在汉语的命名中被分成了不同的等级,高声调获得了更大的偏好。[6]
五、汉语地名命名的基本原则
(一)汉语地名多是双音节合成词
地名的专名绝大部分是双语素/双音节的合成词,由于地名中的“双音节主义”反映出汉语对双音节的强烈偏好。因此,在分析的时候,我们将用音节来代替语素的说法。汉语言学家们发现,双音节是节律构词中的基准节奏,说汉语的人对双音节词有强烈的偏向,因此,在地名方面,对说汉语的人而言,双音节地名更容易辨识、发音和记忆。
(二)合成地名的第二个音节多为高声调
研究表明,在分析的这些品牌当中,X—H型的声调组合(H表示高声调,X则可以代表所有的声调)占73%左右。我们不难看出,第二个高声调的音节在获得响亮的发音效果方面扮演了显著的角色,响亮的名字进而又使得名称听起来比较悦耳和动听。
(三)命名遵循“修饰语+名词中心语”的偏正模式
在商业命名中有约78%的名称具有“修饰语+名词中心语”的合成结构,即名字的后一部分是一个名词,是中心语,前一个语素则是该名词的修饰成分。举品牌“白猫”为例,“猫”是中心词,“白”是修饰词。在汉语中,“修饰语+名词中心语”是最普遍的合成模式,这样的词容易理解,这正好符合品牌名称简洁易懂的标准。
(四)命名追求音意俱佳
避凶趋吉是中国人的命名特点,因此大多名字的吉利吉祥。如选择那些中国人喜爱的动物、植物的名称或者其他那些在中国文化中寓意吉祥的名称来赋予品牌一个积极的、正面的含义。地名也是如此。[7]
(五)汉语地名命名的五忌
(1)忌用字冷僻
要让别人记住一个地名或者你的名字,首先要让别人认识这些名称。如果别人都不认识,怎么会记住这些名称呢?以冷僻字、多笔画字或不规范字取名,正是影响名字传播的主要原因之一。
(2)忌雷同重名
名称是相互区别的特定标志,而遗憾的是,我国争取名称雷同现象越来越多。名称的雷同给社会交往带来了很大的不便和误导。
(3)忌用多音字
命名用多音字,就像使用冷僻字一样会给人们的称呼带来很大的不便。以多音字命名,名字有两个或更多的发音时就更容易让人感到无所适从。
(4)忌字义不吉
含义不吉利是取名字的一大忌,因为它不但让对名称的主体产生不好的联想,更重要的是它会影响到别人对名称主体的接受。
(5)忌谐音不佳
地名命名中如果谐音不佳,会给人们带来不佳的联想。人们都有趋吉避害的心理,如果这个地方的名称不吉利还会影响到这个地方的经济发展。
六、行政区划命名更名的原则
根据以上汉语命名观及其汉语命名原则和规律,制定以下政区命名原则。
(1)逐一摸底探源,加强对行政区划名称的系统研究。对现有的行政区划名称逐一搞清它们的语源、词义和演变过程,为制定区划名称命名更名方案提供科学依据。
(2)制定更名方案,以稳妥为原则。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订若干方案,进行可行性研究和比较研究,并充分预计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研究具体的解决方法。在制订更名方案时,需要注意的是:(a)能通过其他办法变通解决的,尽量不变或少变行政区划名称;(b)对可改可不改的,不随意变更,例如吉林省和吉林市,专名重名而又不驻一地,但人们对它们比较熟悉,因此就不必变更,否则反而会引起新的混乱;(c)对一时拿不准的,不盲目列入变更方案;(d)对非改不可的,要尽量在现行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进行。
(3)依轻重缓急、先易后难的原则,有计划分步骤地实施改革方案。一是要利用各种机会和渠道,广泛宣传实施改革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增强群众的心理承受能力,保证改革的顺利进行;二是对已经看准,涉及面不大或当前非改不可的,要下决心花大力气尽可能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以免久拖不决;三是对难度较大,涉及面较广,紧迫性不强,特别是需要更改现行法规的,不能操之过急,应将其纳入总体改革范畴,分步落实。
(4)逐步消除县级政区名称的同音问题。要把行政区划名称的语音、词义、起源等作为行政区划变更报告的重要内容之一。近年来在行政区划变动方面已作了大量同名的更名工作。要防止在行政区划调整过程中出现新的重名及异字同音等问题。例如1983年山西省撤销忻县,设立忻州市,忻县地区更名为忻州地区,结果和湖北省新洲县(今为新洲区)同音。
(5)通名的同级专用。行政区划通名要明确代表该区划的性质和级别,不要使其多义,同一级别的通名尽量统一。如县级行政区划应都称县,不宜用林区等通名,以免级别概念的混淆。省级行政区域,原则上都应称省,自治区可改为自治省。我国古代实行的二、三级行政区划制,各级都用不同的通名区分,用字是十分清楚的。如秦时的郡、县制;魏晋南北朝的州、郡、县制;唐宋时期的道(路)、州、县制等。宋以后就有点乱了,不太符合通名的同级专用原则。历史的经验教训是值得研究和吸取的。
(6)通名要明确简洁。行政区划通名作为地名的一个组成部分应该十分简洁,一般应为一个字,特殊的可两三个字。通名过长,读写均很累赘。此外,在人们口语中,多音节地名,往往只读双音节,而省略了后面的通名。如口语只讲“顺义”、“昌平”,省略区字是不会发生歧义的。但“黄山市”,就不能省略通名了。如果省略了通名,就会造成误会,误解为黄山。所以,除了通名要简洁专用外,专名中尽量避免出现通名用字。
(7)通名系列化。行政区域通名的系列化就是要建立一个符合当前行政区划建制的通名科学体系。新中国成立后,逐步形成了一个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的三大行政区划管理体系,即农村行政区划管理体系;城市行政区划管理体系;民族地区行政区划管理体系。这三大体系是对古代单一农村行政区划管理体系的重大发展,是我国政治、经济发展的正确反映,是符合我国国情的。根据这三大系列,调整和改革现行行政区划通名系列,建立科学的、规范的行政区划通名系列是十分必要的。摒弃一些混乱的叠加通名,在现有通名基础上,使用简洁的通名用字,略加调整,即可得到满意的效果。孙关龙先生提出的调整改革方案(见《中国地名》1992年第2期《我国行政区划通名的科学体系》一文)的建议是很好的,他把农村型行政区划通名系列归纳为省、县、乡;城市型行政区划通名系列归纳为都、市、镇、区、坊;民族型行政区划通名系列归纳为自治省、自治县、自治乡,整个系统共11个通名。[8]
七、政区名称的命名构想
1. 专名
(1)如果行政区划未变,但两级行政区划专名相同,政府机构又不驻一地者,往往给人们的工作、交通、生活、邮电都带来不少困难,这种情况应择其一更改其专名。
(2)用字生僻的或不符合正音、正字的行政区划专名,可结合行政区划调整逐步变更,其中不符合正音、正字的,也可以通过正音、正字的办法加以解决。
(3)对于通名重叠的问题,用现有行政区划通名作为专名的,其中用“国”字的不变更;用“市”、“县”字的要尽快更名;用“镇”、“乡”字的可逐步变更;用自然聚落通名作专名的,不必更名,如确有必要,可在调整行政区划时一并解决;用历史上行政区划通名作为专名的,不必更改,但在今后的行政区划工作中应注意这类问题。名山大川在人们心目中具有特定的空间形象,而且名声很大,国内外皆知,又多为风景旅游区,应当维护其特定空间形象,避免专名的泛指。况且县级、地级市的名气与国内外著名的名山大川之名也不相匹配,没必要以名山大川来更改其原有名称。深圳、浦东不是以名山大川命名,经济发展很快,而屯溪市改为黄山市,崇安县改为武夷山市,也不一定是因为更为山名经济才有明显发展,相反给交通、邮电、人们交往带来更多困难。“祁红屯绿”是很有名的,改为黄山市,屯溪绿茶也被埋没了。地名一改,原来这些信息内容都要重新在国内外认定,这就需要时间。
(4)民族自治地区行政区划名称统一由专名、族名、通名构成,除三个自治区暂不变更外,其他不带“族”字的必须加“族”字,没有通名的必须加通名,各族自治县改为某某族某某族某某族等族自治县,撤销民族市辖区和民族镇,改为市辖区和镇。
(5)全国市辖区(县级)名不得重名。
(6)行政区划建制变动而所辖区域未作较大调整的,一般只更改通名。[9]
2.通名
在现阶段的县改市过程中,可采用改通名不改专名的办法。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农村行政区划管理体系中一部分地区转入城市行政区划管理体系,这也是符合社会发展规律的。如只是行政区划体系改变,区域范围未作变更,那么原有名称的专名也即不宜更改,只变动通名即可。在我国县级名称中有不少其专名是单音节的,随着语言的演化,人们喜欢用双音节的专名。于是四川的万县,改市时就改为达县市了。关键是县是当今行政区划通名,州是古代行政区域通名,自治州又是当今通名,通名重叠,一旦口语中脱落了通名,地名的含义就改变了,自然会造成混乱。区划通名的改革可分两步走。
(1)第一步,在现行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撤销旗、自治旗和盟、苏木,相应地改为市、县、自治县和地区、乡,初步理顺行政区划通名体系的横向结构,一律撤销县辖区,基本理顺“区”这个通名,这样行政区划通名体系为:省级(省、自治区、直辖市)、地级(地区、自治州、地级市)、县级(县、自治县、县级市、市辖区)、乡级(乡、民族乡、镇、街道),可以分为三个子系统:(a)普通型行政区划通名体系:省、地区、县、乡;(b)民族自治地区行政区划通名体系: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民族乡;(c)城市地区行政区划通名体系:直辖市、地级市、县级市和市辖区、镇和街道。
(2)第二步,结合实施行政区划宏观战略,彻底理顺行政区划通名系统;适当划小省区,将自治区改为自治省,撤销地区和自治州,原由自治州管辖的县,改为相应的自治县,市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不分地级和县级,亦不再领导县,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县、自治县、市,为便于管理和分类指导,市、县、自治县根据人口、面积、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分为若干等,特等市在必要时可下设若干个管理署,作为市政府的派出机构,街道由虚变实,改为一级政权实体。按照上述改革方案,我国的行政区划通名系统简化为:省级(省、自治省、直辖市)、县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乡级(乡、民族乡、镇、街道)。三个子系统相应改为:(a)省、县、乡;(b)自治省、自治县、民族乡;(c)直辖市、市和市辖区、镇和街道。[10]
3.政区名称表示方式
(a)直辖市、地级市、县级市、市表示方式:为了解决点面不分、一词多义的问题,我们将直辖市、地级市分为全市、市区和中心聚落三种不同的表示方式,分别用某某市地区、某某市市区和某某(行政区专名)来表示。县级市和行政区划通名改革第二步完成以后的市分为市区和中心聚落两种表示方式,为了区别直辖市和地级市对市区的表示方式,用某某市表示县级市和市的市区,也即全市范围。
(b)行政区驻地表示方式:在用文字表达时,统一用中心聚落名称。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北京,河北省省会--石家庄,内蒙古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凉山彝族自治州首府--西昌等。
(c)地图表示方式:在大比例尺地图上,用散列式注出各行政区全名,用聚落符号标明其行政机关所在的位置,并在驻地符号旁边标出驻地聚落名称。在小比例尺地图上,当某一级政区无法标出行政区界限时,在驻地符号旁边优先表示驻地居落名称,在可能的情况下,标出专名与驻地名称不同的政区全名,并括注驻地聚落名称。
八、总结
行政区划的改革主要是区划通名的改革。区划通名的改革可分两步走:第一步,在现行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撤销林区、旗、自治旗和盟、苏木,相应地改为市、县、自治县和地区、乡。行政区划通名体系为:省级(省、自治区、直辖市)、地级(地区、自治州、地级市)、县级(县、自治县、县级市、市辖区)、乡级(乡、民族乡、镇、街道),可以分为三个子系统:(a)普通型行政区划通名体系:省、地区、县、乡;(b)民族自治地区行政区划通名体系: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民族乡;(c)城市地区行政区划通名体系:直辖市、地级市、县级市和市辖区、镇和街道。第二步,彻底理顺行政区划通名系统,我国的行政区划通名系统可简化为:省级(省、自治省、直辖市)、县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乡级(乡、民族乡、镇、街道)。三个子系统相应改为:(a)省、县、乡;(b)自治省、自治县、民族乡;(c)直辖市、市和市辖区、镇和街道。
参考文献
[1]李耳.道德经[M].合肥:安徽人民出版社,1990.
[2]庄周.庄子[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
[3]荀况.荀子[M].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5.
[4]石树,詹德华. 中西方命名观及俄语中的事物命名方法[J].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学报,2002(3).
[5]巴一斯.墨子语言观浅析[J].语文知识,2010(1).
[6]牛汝辰.地名命名理论及其应用研究[J],北京:文津出版社,1998.
[7]牛汝辰.商业命名策划[M].北京:中国文史出版社,2005.
[8]孙关龙.试论我国古代行政区划变化的规律及其启示[C].中国行政区划研究会.中国行政区划研究.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1991.
[9]孙关龙.我国行政区划通名的科学体系[J].中国地名,1992(2).
[10]孙关龙.分分合合三千年——论中国行政区划及其改革的总体构想[M].广州:广东教育出版社,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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