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唐山市民政局强化困难群众社会救助,抓好兜底保障不放松,坚持“有序调整、平衡过渡”的原则,加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切实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保持现有政策稳定。继续落实“单人保”“刚性支出扣除”“渐退期”等政策,对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群,符合条件的依规纳入相应救助范围。推进救助事项协同办理、资源统筹聚合,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制度健全、政策衔接、兜底有力的综合救助格局。
精准认定救助对象。出台低保家庭银行存款查询办法、低保核查实施细则等文件,通过系统核查、跨部门信息比对、入户抽查、购买服务核查等多种方式,做到精准认定。完善家庭收入财产认定方法,过渡期内中央确定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的基础养老金不计入家庭收入。目前,已通过购买服务对全市建档立卡脱贫人口中非低保、非特困供养人员进行全面入户核查,确保应保尽保。推进“助孤服务”民生工程等工作,确保孤残保障对象精准认定到位、标准保障到位、政策落实到位。加强巡查走访,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纳入相应的救助范围。
加强特困人员供养。认真贯彻民政部新修订的《特困人员认定办法》,准确把握特困人员的认定条件、认定程序、生活自理能力评估等新要求,切实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救助供养范围,做到应纳尽纳。同时,要加强特困供养服务设施建设,提高照护服务水平,确保有集中供养意愿的全部实现集中供养,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落实委托照料服务,加强规范管理。
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对基本生活陷入暂时困难的群众加强临时救助,逐步取消户籍地、居住地申请限制。推动乡镇(街道)全部建立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不断优化简化审核审批程序,做到凡困必帮、有难必救。今年一季度,对已脱贫的建档立卡群众开展临时救助100人次,支出8.11万元。
健全防致贫机制。完善民政部门牵头,教育、住建、医保等部门参与的防致贫工作机制。强化防致贫信息系统功能作用,进一步推进部门信息共享。健全基层主动发现机制,做好现场调查和数据比对,对困难群体实施动态监测、定期核查、风险预警、分类救助。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基金作用,全面补齐现行保障政策短板。采用多种形式进行基金会政策宣传,有效调动了社会力量参与困难群众救助的积极性。目前全市累计筹集社会资金500万元,累计救助126户、152人,发放社会救助基金72.39万元。
开展政策落实“回头看”。全面落实上级关于举一反三排查整改“两不愁三保障”有关问题的工作要求,迅速开展全面排查,重点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情况、“单人保”“刚性支出扣除”“渐退期”等兜底保障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发现问题立行立改,确保不留死角。(记者郑芃芃 通讯员刘娜)
来源:唐山劳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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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河北新闻网唐山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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