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小马楼市风云

去.jpg最近,成都市新都区保利大都汇小区的业主反映,他们所购买的新房让业主们真切的感觉到,什么叫做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

高一米七的高先生在房子的二层甚至是跪着的时候也不能挺直腰板,稍有不慎这个头部和天花板就会发生亲密接触。

根据房主的说法,他们买的是保利大都汇小区的公寓楼,每平米单价在1万多元左右。

刚买的时候,开发商宣传是精装跃层,但现在收房时却发现跃层中有一部分人不能站立,精装跃层中也有不少问题。

楼梯仿佛跷跷板,还有螺丝,不用螺丝刀也可以轻易取出,这样的精装公寓,让业主们大跌眼镜。

房主在购房合同中,并没有对房屋的层高作出明确约定。而且业主提供了一份开发商的宣传资料,却写着精装跃层,39米挑高客厅。

为证实自己的主张,房主还当着记者的面用卷尺对房屋的层高进行了测量,结果显示,所谓“39米挑高的客厅”只能达到1.3米。

据悉,业主已向成都市新都区住建局及新都区市场监管局反映此事,相关部门已介入调查。

户型2.jpeg专家为装修业主解读《合同陷阱》

装修公司给你的报价如果报价太高或太低,这些情况都属于异常情况,这时业主们就要当心了,一定要仔细阅读,不要随便签单。

许多装修公司会提前以低价吸引顾客,当顾客签完合同后,装修公司就会想办法向你多收费。

哈尔滨装修协会专家为业主解读装修合同中存在的猫腻,给装修业主“上了一课”。

1、在替换个别材料时赚取差价。

多算费是不诚实的家装公司惯用的伎俩,在签合的同时会对某一材料进行一般性报价计算,在施工时更换个别材料,从中赚取差价。

2、契约主体不明。

没有在合同上填写甲方、乙方的姓名和联系方式,许多家装公司只盖了公司的公章,一旦发生纠纷,缺乏装修公司法人登记的完整资料,找不到确切的责任人,消费者维权过程非常繁琐,麻烦。

3、建设监理不签字。

一些家装公司承诺向消费者提供免费的监督,以帮助业主监督装修工程的质量,但没有在合同中明确聘请监督是否属于第三方机构,而实际操作时又是家装公司的自我检查,这就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4、有关书面文件不完整。

虽然经过双方认可的工程预算书和完整的设计、施工图纸,都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但是有的装饰公司在与消费者签订装修合同时,这些文件并不完整,给以后的家装工程带来隐患。

5、增加或减少的项目未写入合同。

当前,在装修工程的实际施工中,出现了许多附加工程。

例如,一些装修公司开始有意将报价定得很低,然后在施工后逐渐增加,让消费者找不到其他的装修公司,只好答应他们的要求,使最终的装修价格远远超出了最初的报价。

6、过程指示模糊。

装饰公司或领班报价时,由于业主更注重个别价格,所以往往忽视工艺说明,特别是材料、规格、等级及应有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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