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客户端4月2日电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消息,日前,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傅继成(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湖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黄冈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傅继成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黄冈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傅继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傅继成简历
傅继成,男,汉族,1966年11月出生,湖北广水人,研究生学历,1989年7月参加工作,1991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5年2月至2006年2月,任大冶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2006年2月至2006年10月,任大冶市委副书记、政协主席;2006年10月至2007年1月,任大冶市委副书记、政协主席、代市长;2007年1月至2009年9月,任大冶市委副书记、市长;2009年9月至2011年12月,任大冶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2011年12月至2015年9月,任黄石市委常委、大冶市委书记;2015年9月至2017年7月,任十堰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2017年7月,任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