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复制手机卡”诈骗。这类诈骗的犯罪分子以“复制手机卡”为名义,通过互联网或手机群发短信,以“复制手机SIM卡可接收他人手机短信,监听通话内容”为诱饵,诱人上当。在取得被害人信任后,犯罪分子便以复制SIM卡需手续费、制作费、交易风险金、封口费等种种借口,持续实施诈骗。现在就让网警小编带大家看一些相关案例,希望能有助于大家增加一些防骗小知识。
案例一:陈某报警称,自己收到一条办理克隆手机卡的短信息,对方称可以复制一张和他人一样的手机号码;被复制人在跟谁打电话,和谁发信息,自己都清清楚楚。陈某受好奇心驱使,按照信息内容打电话给对方,对方即以复制SIM卡需手续费、制作费、及需购买手机窃听软件在手机上安装为由,要求陈某多次转帐汇款至提供的帐户上,最终陈某被骗27496元。
案例二:刘先生偶然收到一条短信,声称可以复制一张相同的手机卡,不仅得知对方的定位,而且还可以随时窥探对方的聊天记录。刘先生就想利用此方式追踪一位借钱他不还的朋友。于是便按照要求事先支付700元的定金,对方表示收到手机卡后再付余款。可是几天过后,刘先生并没有收到复制的手机卡,等联系对方的时候,发现对方已将自己拉黑了。
案例三:张女士为了了解丈夫的行踪便在网上联系了一家自称可以复制电话卡的公司。然而在张女士将购卡款汇入指定账户并且提供了个人信息之后,对方要求再汇1000元的保密费,不然就会把张女士的行为告诉其丈夫。此时张女士才意识到这是一场骗局,便在家人的陪同下报了警。
网警提示:(一)每张SIM卡都具有独立卡号和独立密码,存放在SIM卡不可读取的区域,具有极高的安全性,“复制手机卡”获取信息是不可能的。 (二)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请广大市民自觉尊重他人隐私,切勿以身试法。
来源:柳州网警巡查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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