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出生在帝王之家不一定是好事,据《明史》记载,明朝的长平公主年方十六,正是嫁人的好年纪,但好巧不巧,天下陷入大乱,就连皇家也无法自保。于是,为避免女儿被反贼玷污,崇祯皇帝挥泪斩下长平公主一臂,他虽然心疼,但也实属无奈。无独有偶,除了长平公主外,明朝有一王爷也死于乱军之中,他便是体重300斤,差一点当上皇帝福王朱常洵。
朱常洵是明神宗朱翊钧的第三个儿子,他的母亲乃是最受宠爱的郑贵妃,正所谓“母凭子贵”,所以朱翊钧也产生了立朱常洵为太子的念头。不过自古以来,废长立幼都是取乱之道,虽说朱翊钧爱子心切,但也不能由他胡来。于是,朝中大臣纷纷出言反对,老祖宗沿袭下来的规矩不能被个人喜好所破,立长子朱常洛为太子乃是合情合理的。
然而,朱翊钧作为一国之君,是决不能轻易服软的,在他的坚持下,不少官员都被罢免、发配充军了。据记载,在双方僵持的15年中,朱翊钧共解除了4位首辅的职务,受到波及的官员多达300余人,而这次史无前例的争议,也被称为“国本之争”。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十月,朱翊钧终于做出了决定,立朱常洛为太子,朱常洵为福王。
实际上,朱常洵根本不想当皇帝,他只想做一个逍遥自在的王爷,因为就算他成为了太子,也不会得到群臣的支持,而且朱常洛也不会善罢甘休,他一定会卷土重来。不过,当了王爷就不一样了,朱翊钧不仅隔三差五就给朱常洵一笔赏赐,而且还在他的婚事上花了30万金,甚至就连建造王府的花销,也超出寻常10倍之多。此外,朱常洵还得到了4万顷的田地,他被朱翊钧照顾得无微不至,最后养成了花天酒地,不学无术的性子。
朱常洵整日在王府中胡吃海喝,与美人寻欢作乐,对于百姓的疾苦,他一点都不关心。久而久之,朱常洵的体重一路飙升至300斤,而他所在的河南本是一个富庶之乡,可由于连年遭遇旱灾,粮食歉收,再加上朱常洵没开仓放粮,结果一步步走到了“饿殍遍地,饥不择食”的地步。因此,洛阳民间传出了这么一句话:王府富于皇宫,神宗耗天下之财以肥福王。
《孟子·离娄上》中有言:“得天下有道,得其民,斯得天下矣;得其民有道,得其心,斯得民矣。”明朝兵部尚书吕维祺曾不止一次地劝朱常洵关心一下灾民的死活,可他就是不听,就算王府外已经乱成一锅粥,他也始终不闻不问。1641年,李自成率领起义军一路高歌猛进,很快就打到了洛阳,朱常洵本以为还还能略作拖延。岂料,由于他早已失了民心,所以守城士兵大开城门,把李自成迎了进来。
到了这个地步,朱常洵已经退无可退了,他只有两条路可走,第一,自杀殉国,第二,屈膝投降。不出意料,朱常洵选择了第二条路,李自成见他肥肉横生,心中说不出的厌恶。于是,他想出了一个“妙计”,他叫人取来一口大锅,架上柴火,把由内到外、洗得干干净净的朱常洵扔了进去。与此同时,李自成还在锅中放入了其他食材和佐料,他见朱常洵在滚烫的肉汤中上下翻滚,脸上露出了一丝笑容。
不过,这个说法是出自于《流寇志》的,而根据《明史》和《圹志》等相关文献记载,朱常洵的结局却并不是这样,李自成非但没有煮汤,反而还将其好生安葬。再怎么说,朱常洵在城破之前花费重金组建敢死队的行为还是值得称赞的,虽然他是个骄奢淫逸的王爷,但是在大难面前,还是有一定担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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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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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史为鉴,以人为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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