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清代的翰林院,很多人认为这是一个清水衙门,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工作,素有“穷翰林”之说。但实际上,翰林院是个十分重要的机构,尤其是明清两代,深受统治者的高度重视。
清初翰林院的地位变更
“翰林”是说文翰(笔墨之事)之林,犹词坛文苑之义。唐、宋之翰林,为内廷供奉之官,到明代才专称文学之士为翰林。
清初,置文馆于盛京,命儒臣翻译汉字书籍,并记注本朝得失。天聪十年,改文馆为内三院,这时的内三院,兼有后来内阁与翰林院的任务。
顺治元年,定都北京,承明制设翰林院,掌论撰文史之事,规定为正三品衙门。当时未设满员,仅设汉学士一人,侍读学士一人,侍读二人,侍讲二人,修撰、编修、检讨等官无定员。次年,并于内三院,称“内翰林国史院”、“内翰林秘书院”、“内翰林弘文院”。
顺治十五年,改内三院为内阁,又另设翰林院,设满、汉掌学士各一人(初为正三品,后升为从二品),都兼礼部侍郎衔。并增设侍读学士、侍讲学士、侍读、侍讲等员缺。顺治十八年,又归并内三院。
康熙九年,内三院又改为内阁,始又恢复翰林院。其长官仍为掌院学士,满、汉各一人,仍兼礼部侍郎衔。以下侍读学士、侍讲学士等官,满、汉员额都有增加。康熙年间,因纂修各种书籍,需要很多文士,所以翰林院编修、检讨等多达二三百人,庶吉士也有五六十人。
雍正以后,则大为削减原有翰林人员,多调充其他官职,或京内科道、吏部,或京外道、府、州、县,都名为“外调”。以后规定,凡任职满六年之编修、检讨,由院保送,以知府任用。
雍正以后,翰林官名额虽有所减少,但并不是降低翰林院的地位,相反更加重视。雍正帝曾说:“国家建官分职,于翰林之选尤为慎重,必人品端方,学问纯粹,始为无忝厥职,所以培馆阁之才,储公辅之器。”
这说明翰林院是为国家储才机关,所以在雍正八年晋掌院学士为从二品。乾隆元年以后,都以大学士及尚书、侍郎特简掌院学士一职,乾隆五十八年更是规定掌院学士不再兼礼部侍郎衔。所以,翰林院自雍、乾以后,就成为重要的国家机关了。
翰林院的职官与职掌
翰林院的职官名额,据《光绪会典》的记载,较初设时略有增减,其名额是:掌院学士满、汉各一人,侍读学士、侍讲学士、侍读、侍讲,都是满二人、汉三人,修撰、编修、检讨,都没有定额。以下尚有待诏满、汉各二人,笔帖式满四十人、汉军四人,典簿满、汉各一人,孔目满、汉各一人,五经博士二十七人,堂供事四人,供事十四人,额定总人数为119人。
翰林院官的任用资格,掌院学士是由大学士、尚书、侍郎内简任。侍读学士至侍讲各官,由各衙门应升值郎中等官之文义优秀者选任。修撰以一甲一名进士补授,编修以一甲二名、三名进士补授。检讨则以散馆(在庶常馆学习三年期满后)补授。
翰林院官授职后,每隔数年,再加考试,称为“大考”(詹事府官也参加),也称“翰詹大考”。成绩分为四等,一等超擢任用,二等升阶,三、四等则分别给予处分。这是统治者为防止翰林官学业荒疏的一种措施。
翰林院总的职掌,是论撰文史,其所撰之文,有祝文、册宝文(册立册封后妃等)、册诰文(册封王公等)、碑文、谕祭文等项。凡纂修实录、圣训、本纪、玉牒及其他书史,或由翰林院承办,或派送编修、检讨人员参与纂修,对书史的编纂校勘,是翰林院官的主要职务。此外,翰林院在乾隆年间奉旨审查所谓的“禁书”,焚毁了大量书籍。
每年春秋举行的经筵典礼,先由翰林院开列直讲官满、汉各八名,奏请皇帝钦派四人值讲,掌院学士会同值讲官拟定所讲经书,择吉日自文华殿行经筵之礼。届时,值讲官行礼后,照讲章进讲,讲毕,听皇帝御论。
这种经筵之礼,是表示皇帝“留心学问,勤求治理”。但实际讲经时,尽是颂扬之词,很少有真知灼见。至于所谓的“御论”,不过是皇帝对官员告诫如何忠君报国,如何安天下等陈腐封建之言。
当然,翰林院的职掌不仅仅是上面所说的,比如翰林院还参与进士的“朝考”,掌院学士担任阅卷大臣,并将录取者引见皇帝,然后入庶常馆学习。
清代皇帝尤为重视翰林,对翰林官也给予特殊的待遇。比如按规定朝官文五品以上、武四品以上者方可佩戴朝珠,而翰林院编修、检讨等七品官也可享受此待遇。
再者,朝廷对翰林的任用也有特权,如每届的乡试一般都在翰林院中挑选主、副考官,负责国家的抡才大典。就是在任用官职上,翰林官也被俗称为“老虎班”,就是优先选用,不用候补,也不用试用,直接便可上任。同时,清代也有非翰林不入内阁的潜规则,有清一代,大学士也基本出自翰林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