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湖北省宣布,全省开始集中收治隔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四类人员”,包括确诊患者、疑似感染者、无法明确排出感染的发热者和确诊患者的密切接触者。
2月3日,朱征夫等6名全国政协委员紧急提交提案,建议在全国其他省份也应立即采取集中隔离措施。
担心疑似患者流动传播
全国政协委员紧急提交提案建议全国推行集中隔离
2月3日,全国律协副会长、全国政协委员朱征夫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因为此前看到了大量患者的家庭成员被感染。加之最近,在一微信群里与很多医生讨论,大家认为有些地方居家隔离的方式可能不行。虽然疑似患者和轻症患者生活上还可以自己照顾自己,但是他们去医院看病、去超市购物实际上会成为流动的传播源。如今,假期即将结束,面临传染加剧,所以写了一个提案,提议在全国推行集中隔离。
提案由包括全国政协委员、中山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教授刘昕在内的6位全国政协委员联合提交。朱征夫说,昨日已将提案提交给全国政协的工作人员,今天是正式工作日,将会正式提交。
2月2日,武汉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通告要求,在前期定点隔离和居家隔离基础上,对全市经发热门诊诊断有肺炎症状的发热病人和新型肺炎病人的密切接触者,由各区安排车辆分别送至区集中隔离观察点,进行医学观察、治疗或采取其它预防措施。具体隔离观察时间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患者应当予以配合;拒绝配合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协助强制执行。隔离期间,各区免费提供食宿、医学观察和治疗。其他发热病人由社区继续落实居家隔离观察措施。
“武汉和湖北已经开始集中隔离了,但我们希望这个措施能在全国实施。此前,广东省徐闻县、浙江省杭州市等地集中管理疑似患者和密切接触者,不仅免费提供食宿,也有医护人员每天监测体温,提供药物等。隔离效果较好。”在6位全国政协委员提交的《关于广泛建立统一管理的隔离场所实行集中隔离的提案》中,政协委员建议全国其他省份吸取湖北过去一段时间抗击疫情的经验和教训,对疑似新冠肺炎患者、发热患者和密切接触者采取集中隔离、统一救治。
建议隔离场所实施医院传染病区封闭管理
疾控专家认为是否推行全国需考虑当地实际情况
朱征夫等在提案中列举了七条具体的隔离建议:一是建议政府征用民用设施作为隔离场所,在疫情结束以后归还,征用期间由政府向民用设施的权利人支付合理补偿;二是隔离场所按照隔离病毒传播的需要,实行类似医院传染病区的封闭式管理,房间和公共设施,要达到医院传染病区的卫生要求;三是隔离场所配备医护人员,为患者提供医疗、护理和咨询服务;四是必要时配备警力,维护隔离场所秩序;五是隔离场所向按规定需要隔离的人提供免费膳食和住宿,主动申请隔离的人需支付相应的伙食费和住宿费;六是需要隔离10人以上的区、县、乡镇、街道,社区医院不能满足隔离要求的,都应当设立独立的隔离场所;七是隔离场所由政府指定医院和社区共同实行属地管理,服从上级政府的统一调配和资源共享、信息共享要求。重症患者在有条件时及时转送医院治疗。
对此,前中国疾控中心副主任杨功焕向红星新闻记者表示,从目前来看,除了湖北、广东等地确诊患者较多,其他地区疫情发展相对平稳,防控措施也较为有序。已经知道的北京、威海等地在建集中隔离、收治的医院,但是推行全国需要考虑当地的医疗资源和疫情扩散的程度。杨功焕说,是否建集中隔离点,需要由当地卫健部门结合各地实际具体决定。
红星新闻记者 赵倩 吴阳
编辑 余孟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