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财经《第一时间》)早在1998年,我国就开始实施居民用户“一户一表”改造。电网企业直接供电,老百姓直接向电网交电费。可如今,即使在大城市,仍有一部分人,用电需要向物业买,物业不满意,你就没电用。买电为什么这么难?这种情况又为什么会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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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8年10月开始,家住陕西省西安市华清园小区的严先生,已经买了200多次电。即便如此,电还是不够用。
陕西省西安市华清园小区业主严先生每次只能买10度电,每个月最多买15次。所以我平时白天都不敢开电,打开窗户看东西,自己省电。
在西安华清园小区,很多住户告诉记者,去年,由于物业费涨价和暖气温度也不达标,大家拒绝缴纳相应费用。于是,物业想出了限电的方式,强迫大家妥协。
西安市华清园小区业主徐先生八月份天气最热的时候,备用的十度电已经用了。晚上九点多家里面就黑了,就跟物业联系说夏天这么热,真的是过不了。物业说晚上没办法卖电,态度很恶劣,甚至语言上的侮辱。
物业公司“一言不合”就限电,这种情况不只是在西安。在北京市水清木华园小区,买电同样是住户头疼的问题。
北京市水清木华园小区业主林先生非工作时间买不了电,有过一次没注意晚上就断电,冰箱里所有东西都解冻了。平时家里人都上班,每次买电还要请假。
北京市水清木华园小区业主张先生一次只能买一百块钱的电,要频繁的买电。
记者在多地调查发现,目前,我国仍有一些小区,电网企业无法直接供电到终端用户,需由物业公司转供。在这些“转供电”的小区,为了上涨物业费,或者达到其他目的,一些物业公司通过限电逼迫住户交钱,这样的情况在全国范围内时有出现。
北京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会常务会长邱宝昌有物业的方面的纠纷,或者物业费的问题,它一限电或是限燃气等等,这是有些个别业务物业公司欺压业主的一种手段。你提供的是一种物业服务合同,不能因为动了自己利益,而损害业主的利益。
西安:物业公司转供电私自涨价
记者在调查中还发现,除了限电,物业公司还存在一个更为普遍的违法行为——涨价。
陕西省西安市华清园小区业主黄师傅(西安市)统一价是四毛九分八,对于这个五毛七,应该是多收了八分钱的。我们也都按这个交了。
黄先生算了一笔账,华清园小区近2000住户,按每户每月150度电的平均水平来计算,一度电多收8分钱,一年下来,就是多收了28万元。为什么从物业买电要比全市统一价格高呢?
西安华清园小区物业工作人员这个五毛七是有公摊电费整个含在里面的。这个算出来只会比它(四毛九)高,不会比他低。你比如楼道的灯、电线什么的单位算出来的。(业主:那你要向业主有说明白吧?公布到哪儿了?)我没来不知道。
我国《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在转供电环节代收电费,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而国家发展改革委也在2018年下发通知,对转供电环节收费进行清理规范,纠正转供电主体的违规加价、不执行国家电价政策的行为。
国网能源研究院副总工程师马莉(目前)转供电加价情况还是比较普遍的。转供电加价相当于多付一部分费用,是违规的行为。物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目录电价进行收取。(物业)因为维护等产生的一些费用可以计入物业费等的费用中。
北京嘉桓律师事务所律师卢宾对于一些不合规(收费)、服务不符合条件的物业公司,建议业主通过业委会进行更换,或者通过诉讼的途径进行维权。
“一户一表”改造难 资金问题成难题
避免物业转供电加价的一个具体措施就是推进一户一表的改造,实现小区居民能够直接从供电公司购电,但记者在调查中发现,一户一表改造已经推进了20多年,但这样的便民举措,却在很多小区迟迟难以推进?
西安华清园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咱这儿人家(电力公司)不给咱改,还没到咱们小区。
为了核实情况,记者拨通了国家电网客服电话,工作人员根据之前的工作记录对记者进行了回复。
声音来源国家电网客服工作人员情况是您小区(华清园小区)的物业拒绝改造,(拒绝)移交给我们。因为我们不可能强行把变压器占为己有,肯定是要进行移交的。
根据《2019年西安市城市居民用电户表改造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全市居民小区对供配电设施进行移交改造,确保11月15日前既有居民小区供配电设施全部移交电力部门,但截至11月底,西安华清园等小区改造工程还未开工。而在北京,一些小区的一户一表改造也出现了停滞。
北京市水清木华小区物业公司工作人员现在正在协商还没定,因为费用太高了。咱们出一部分,国家出一半,正在三方协商呢。供电局他也不答应呢,(记者:他为什么不答应呢?)这个您得问我们领导了。
为此,记者多次拨通了物业经理的电话,但始终处于关机状态。
北京市海淀供电公司营销部副主任杨洋据我们了解,水木清华小区是由物业自行管理供电的。如果要进行一户一表的改造,应该由产权房组织相关的改造工作,目前我们电力公司一直没有接到此小区提出的改造申请。
记者调查发现,阻碍一户一表改造的还有资金问题。如果小区开发商或物业不出钱对相关配电设施进行改造,小区就不能纳入市政电网管理,进而影响住户直接从市政电网购电。同时,我国仍然存在一定数量没有业主单位或者开发商已经破产的小区,住户和业主无法承担供电设施改造费用、不愿意出资改造。
北京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会常务会长邱宝昌不管是资金的问题,或其他原因你都应该按照法律的规定去履行。对于有委员会的小区可以充分的协商行使主委员会的表决权。对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的,街道办事处、小区办、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包括我们的业主代表和物业公司开发企业坐下来协商来处理,找到一个最佳的办法。
业主拖欠物业费问题,是物业服务管理中经常面临的难题,对此物业完全可以通过正当法律途径去解决,但让全体业主去承担就是念歪了经。现实生活中,一些物业公司服务水平不太好,收起物业费来却不含糊,这也是很多拖欠物业费问题及其他物业和业主矛盾的根源所在。
在类似业主物业纠纷层出的背景下,此类冲突显然需要探索更为有效的解决手段。例如像片子里专家说的,可以通过成立小区业委会等手段增强业主话语权,让业主和物业沟通回到良性有效的轨道上。不仅如此,相关部门也应该积极作为,做好业主和物业沟通的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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