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梧州讯 (记者/简文湘 通讯员/廖冰)12月10日,梧州市出台《关于深化梧台经济社会文化交流合作的具体措施》(以下简称《具体措施》),并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加强督促检查,提升服务水平,吸引更多台商台胞来梧州投资兴业、安家落户。
《具体措施》共51条,着眼于梧台两地经济社会融合发展,落实同等待遇,分享梧州发展机遇,是梧州市对惠及台胞的“31条措施”和“广西80条措施”的细化和延伸,覆盖面广,涉及产业、财税、用地、金融、就业、创业、教育、文化、医疗等方面。
其中,《具体措施》明确为台企在梧经济合作提供同等待遇方面共18条,如第15条规定“支持梧州市金融机构为桂(梧)台两地同胞和企业提供征信服务。支持梧州各家银行为台湾同胞提供便捷的小额支付、办卡开户等金融服务”。《具体措施》明确为台胞在就业创业提供同等待遇方面共10条,如第21条规定“台湾同胞在梧州创业同等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创业扶持补贴等政策”。《具体措施》明确支持桂台青年创业基地方面1条,如第49条规定“支持桂台青年创业基地建设,基地内台资企业享受与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内企业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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