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27日,省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反馈督察意见后,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市委常委会和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督察整改工作,成立由市长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推进督察整改工作。全市上下以实事求是、坚决果断的态度认真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切实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努力建设“美丽苏州”。截至2019年9月底,全市确定的48项整改任务中,已完成33项,其他各项正按序时进度推进。近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苏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了《苏州市贯彻落实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
苏州市整改工作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按照中央和省委部署要求,切实增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核心任务,坚决、主动、彻底抓好督察整改。精准发力,标本兼治,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着力防控环境污染风险,着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着力提升人民群众的环保满意度和获得感,为决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强富美高”苏州篇章打下坚实基础。2019年1月至9月,苏州市区PM2.5平均浓度37.9微克/立方米,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率为76.2%,排名全省靠前。
国考断面水质优Ⅲ比例达到87.5%,同比大幅上升25.0个百分点;省考断面水质优Ⅲ比例为84.0%,同比上升14.0个百分点;国考、省考断面水质均无劣V类断面。2017年、2018年我市连续两年获得全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第一名。
苏州市对省环保督察反馈的五个方面问题,分解成48个具体问题,逐个制定整改措施清单,逐项明确责任单位、整改时限、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各责任单位逐条认真落实,逐项对账销号。同时积极举一反三,动真碰硬,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不断规范环境秩序。
在督察整改工作中,主要采取了六个方面的措施:
一是全程调度全面推进。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调度推进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要求各地强力推进整改工作,确保总体进度到位、整改措施到位、自查督查到位、长效机制到位,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市级领导先后70余次深入现场检查调研,协调推动生态环境建设、污染防治攻坚战、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河湖水环境治理、河长制、断面长制等工作,出台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相关政策、制度和方案等40余份。
二是着力推动经济结构绿色转型。通过优化空间结构、能源结构、产业结构,从源头上为生态环境减负。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将“减煤”目标逐年分解到各市(区)及重点行业。依法淘汰落后产能,严厉打击非法产能。2017年至今,苏州市规上工业企业煤炭消费量连续下降,较2016年累计减煤约590万吨。持续推进“散乱污”专项整治,累计已实施53528家,其中整治提升20142家,依法关停33386家,复耕复绿面积达到11524.67亩,腾出高质量发展空间7.8万亩。
三是进一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认真落实国务院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个“行动计划”和省实施方案,聚焦空气治理、水环境保护、垃圾处置等突出环境问题,制定出台针对性措施,有效提升污染防治的科学性和精准度,切实改善环境质量,加快推进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提高环境问题处置能力。全市建成94个乡镇(街道)空气监测站点,定期通报乡镇(街道)空气质量排名。我市长江干流水质稳定保持在II类,通江支流优III比例达100%。有序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全市纳入调查地块达到5082个。危险废物焚烧处置能力建设持续推进,新增焚烧能力共计10.08万吨/年。
四是进一步优化生态保护格局。苏州市全面启动了苏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35)编制工作。把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规划产业发展、推进城镇化不可逾越的底线,拟于2019年底完成规划成果。稳步推进苏州市长江经济带战略环评和“三线一单”划定项目,完成了苏州市环境管控单元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初稿。
五是进一步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通过健全地方环境法规和标准、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完善环境司法联动机制、建立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制度、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行动计划、加大联合惩戒等措施,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促进企业守法自律。坚持对环境违法行为出重拳、用实招,落实夜间突击检查、异地交叉互查。今年上半年,出动执法人员21426人次,检查企业9363厂次,全市实施行政处罚949件、处罚金额1.02亿元,共运用环保法配套办法查处案件85件,其中查封扣押38件,限产停产10件,行政拘留18件,涉嫌污染犯罪移送19件。
六是严肃问责强化信息公开。根据督察组移交的环境保护督察责任追究问题,苏州市全面调查、一一问责,共追责30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人、诫勉谈话16人、责令书面检查4人。坚持开门抓整改,让整改过程群众参与,让整改结果群众监督,让整改成效群众评判。今年1月至9月,我市“污染防治在攻坚”平台公开曝光环境污染问题70期,下发督办通报74期,涉及环境问题180个,整改完成119个。
下一步,苏州市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生态文明的重大决策部署,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紧紧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强富美高”苏州篇章,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以更加系统、更加精准、更加严格的举措,态度坚决、一着不让、善始善终地持续推进整改工作。一是加强调度推进。建立定期调度机制,每月调度各地、各有关部门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对整改工作不力、进度明显滞后的,采取通报、约谈等措施,督促落实主体责任,认真抓好整改。二是推进绿色发展。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集中精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持之以恒调整空间、产业、能源、运输“四大结构”,努力走出一条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之路。三是严格监管执法,自觉接受监督。严格落实省、市两级曝光问题及信访投诉季度互查、市级核查工作机制,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加大执法力度,坚决防止问题反弹,提升问题整改质量。四是加强宣传报道。充分运用“一台一报一网”(市电视台、市级党报、市政府网站),及时、客观、连续宣传报道和公开各地督察整改工作情况,动员全社会参与和监督,营造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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