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公安局
敦促在逃人员投案自首告知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敦促涉黑涉恶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精神,特告知如下:
一、在逃人员自本告知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月31日前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是自首。在此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的,将依法惩处。
二、由于客观原因,本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到司法机关投案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投案。
三、在逃人员的亲友应当积极规劝其尽快投案自首。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在逃人员送去投案的,视为自动投案。任何人不得为在逃人员提供隐藏便利。凡为逃犯提供便利条件帮助其逃匿的,经查证属实,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在逃人员要认清形势,不能心存侥幸,尽快选择投案自首道路,争取从宽处理。
五、所有公民都有义务向公安机关检举揭发逃犯线索。公安机关对检举揭发人员依法予以保护,并对检举揭发有功人员给予奖励。对提供重要线索,协助公安机关及时抓获在逃人员,侦破重特大案件的有功人员视情奖励2000元至10000元。对威胁、报复举报人、控告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告知适用所有在逃人员。
举报电话:
黄石市公安局:110
大冶市公安局:110
阳新县公安局:0714-7352601
黄石港分局:0714-6516012
西塞山分局:0714-6205110
下陆分局:0714-5317160
开发区·铁山区分局:0714-6399910
附:在逃人员基本信息
黄石市公安局
2019年11月28日
注:在逃人员名单将分为四期推送,今天为第三期,共40名。
另外
有个好消息
在广大网友的积极转发、线索提供
亲朋好友的耐心劝说
及警察蜀黍的共同努力之下
近几天
陆续有不少在逃人员已经投案自首了
希望其他在逃人员也能充分认清形势
赶紧来投案自首
争取宽大处理
黄石警方网上追逃人员名单(三)
81、卢福高,男,46岁,户籍地:湖北省阳新县浮屠镇玉晚村东山卢六组,涉嫌聚众斗殴。
犯罪嫌疑人卢福高
82、李相顶,男,40岁,户籍地:湖北省阳新县浮屠镇玉晚村李家颈四组,涉嫌故意伤害。
犯罪嫌疑人李相顶
83、周瑞业,男,37岁,户籍地:湖北省阳新县浮屠镇周通村塆上庄三组,涉嫌寻衅滋事。
犯罪嫌疑人周瑞业
84、张国良,男,27岁,户籍地:湖北省阳新县黄颡口镇七约村十组,涉嫌寻衅滋事。
犯罪嫌疑人张国良
85、李光辉,男,22岁,户籍地:湖北省阳新县荆头山农场园林一大队,涉嫌寻衅滋事。
犯罪嫌疑人李光辉
86、陈华英,女,50岁,户籍地:湖北省阳新县龙港镇高黄村十三组,涉嫌失火罪。
犯罪嫌疑人陈华英
87、肖海浪,男,25岁,户籍地:湖北省阳新县龙港镇坜上村八组,涉嫌盗窃。
犯罪嫌疑人肖海浪
88、李尚书,男,31岁,户籍地:湖北省阳新县龙港镇坜上村一组,涉嫌盗窃。
犯罪嫌疑人李尚书
89、陈文召,男,28岁,户籍地:湖北省阳新县木港镇太平村酒铺组,涉嫌寻衅滋事。
犯罪嫌疑人陈文召
90、张友龙,男,37岁,户籍地:湖北省阳新县排市镇富山村雷公洞,涉嫌寻衅滋事。
犯罪嫌疑人张友龙
91、黄细宝,男,29岁,户籍地:湖北省阳新县太子镇四松村一组,涉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
犯罪嫌疑人黄细宝
92、张海泉,男,36岁,户籍地:湖北省阳新县陶港镇碧山村张家塆,涉嫌聚众斗殴。
犯罪嫌疑人张海泉
93、石智发,男,33岁,户籍地:湖北省阳新县陶港镇官塘村石云,涉嫌盗窃。
犯罪嫌疑人石智发
94、赵辉栋,男,54岁,户籍地:湖北省阳新县兴国镇古商城路,涉嫌诈骗。
犯罪嫌疑人赵辉栋
95、李志强,男,48岁,户籍地:湖北省阳新县兴国镇湖滨花园,涉嫌非法采矿。
犯罪嫌疑人李志强
96、明廷振,男,33岁,户籍地:湖北省阳新县兴国镇怀坡桥居委会五里湖菜地,涉嫌寻衅滋事。
犯罪嫌疑人明廷振
97、刘玉霞,女,53岁,户籍地:湖北省阳新县兴国镇陵园大道,涉嫌诈骗。
犯罪嫌疑人刘玉霞
98、李名淮,男,51岁,户籍地:湖北省阳新县兴国镇陵园大道,涉嫌非法采矿。
犯罪嫌疑人李名淮
99、姚青,男,29岁,户籍地:湖北省阳新县兴国镇陵园居委会枫林路,涉嫌聚众斗殴。
犯罪嫌疑人姚青
100、肖长琴,女,47岁,户籍地:湖北省阳新县兴国镇龙港路温馨花园,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
犯罪嫌疑人肖长琴
101、樊丽芬,女,43岁,户籍地:湖北省阳新县兴国镇龙山新村路,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102、李志明,男,45岁,户籍地:湖北省阳新县兴国镇南门街,涉嫌聚众斗殴。
犯罪嫌疑人李志明
103、石庆,男,43岁,户籍地:湖北省阳新县兴国镇儒学路,涉嫌聚众斗殴。
犯罪嫌疑人石庆
104、明瑞威,男,32岁,户籍地:湖北省阳新县兴国镇三眼井居委会南门街,涉嫌故意伤害。
犯罪嫌疑人明瑞威
105、盛启洪,男,55岁,户籍地:湖北省阳新县兴国镇山川台居委会山川台七组,涉嫌猥亵儿童。
犯罪嫌疑人盛启洪
106、邢权权,男,25岁,户籍地:湖北省阳新县兴国镇山川台居委会胜利街,涉嫌寻衅滋事。
犯罪嫌疑人邢权权
107、喻凯,男,38岁,户籍地:湖北省阳新县兴国镇山川台居委会兴国大道,涉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犯罪嫌疑人喻凯
108、周岚,女,36岁,户籍地:湖北省阳新县兴国镇周家湾一路,涉嫌诈骗。
犯罪嫌疑人周岚
109、赵革,男,29岁,户籍地:湖北省阳新县兴国镇综合农场十里湖水产队,涉嫌开设赌场。
犯罪嫌疑人赵革
110、王勤,男,56岁,户籍地:湖北省黄石市黄石港区红旗桥街道王家里,涉嫌贩卖毒品。
犯罪嫌疑人王勤
111、肖斌,男,50岁,户籍地:湖北省黄石市黄石港区胜阳港街道颐阳路,涉嫌妨害社会管理秩序。
犯罪嫌疑人肖斌
112、张辉,男,50岁,户籍地:湖北省黄石市西塞山区陈家湾街道王家湾路,涉嫌聚众斗殴。
犯罪嫌疑人张辉
113、彭珍贵,女,51岁,户籍地:湖北省黄石市西塞山区陈家湾街道沿湖路,涉嫌诈骗。
犯罪嫌疑人彭珍贵
114、僬昌鸿,男,48岁,户籍地:湖北省黄石市西塞山区澄月曹家嘴,涉嫌故意杀人。
犯罪嫌疑人僬昌鸿
115、徐宣传,男,51岁,户籍地:湖北省黄石市西塞山区澄月郭花园,涉嫌诈骗。
犯罪嫌疑人徐宣传
116、刘刚,男,50岁,户籍地:湖北省黄石市西塞山区黄思湾曹家湾,涉嫌故意杀人。
犯罪嫌疑人刘刚
117、杨千里,男,63岁,户籍地:湖北省黄石市西塞山区黄思湾曹家湾,涉嫌抢劫。
犯罪嫌疑人杨千里
118、晏银生,男,62岁,户籍地:湖北省黄石市西塞山区黄思湾曹家湾,涉嫌抢劫。
犯罪嫌疑人晏银生
119、余美亚,男,28岁,户籍地:湖北省黄石市西塞山区西塞街道风波港村余家新屋,涉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
犯罪嫌疑人余美亚
120、卫春光,男,56岁,户籍地:湖北省黄石市西塞山区西塞街道石磊山村明家湾,涉嫌伪造、变造、买卖印章。
犯罪嫌疑人卫春光
(以上为第三期名单)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才是唯一出路!黄石公安在此呼吁所有在逃人员认清形势,抓住机会,放弃侥幸心理,主动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同时,希望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提供线索,积极检举、揭发违法犯罪活动!
—END—
来源丨平安黄石 2019-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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