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网讯(通讯员:宋文慧 马丑花)近日,根据晋市监网监函【2019】388号文件精神,按属地管辖原则,忻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省局定向监测要求,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网剑行动,迅速对注册于忻府区张家庄的小二网开展落地核查。经查,小二网的网站类型属于交易平台,网站标题为小二网-忻州同城生活服务平台,已于工信部备案,且注册有关联企业名称。
忻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定向监测数据对小二网进行线索核查和实地走访后发现,小二网在营运过程中未进行亮证亮标,未区分自营业务和他营业务,违反了《电子商务法》的相关规定。该局本着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决定对小二网做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处以罚款人民币2万元的行政处罚。
《电子商务法》第三条规定:国家鼓励发展电子商务新业态,创新商业模式,促进电子商务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推进电子商务诚信体系建设,营造有利于电子商务创新发展的市场环境。小二网是忻府区一家本土电商平台,属于起步阶段,为鼓励其积极发展,引导其规范经营,该局执法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对该网站负责人进行了行政约谈,向其详细解读了《电子商务法》,开展了行政指导和实地走访,以推动该电子商务平台的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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