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房琳 任欢
2019年11月24日下午,河南省渑池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在收到群众举报后,果断出击,成功将久未露面的失信被执行人袁某毅堵在火车站,并对其依法实施司法拘留。
据了解,赵某某与被告三门峡某甲化工有限公司、河南某纺织有限公司、三门峡某乙化工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渑池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三门峡某甲化工有限公司给付原告赵某某1100000元及利息,被告贺某忍、河南某纺织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判决生效后,因被执行人未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原告赵某某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但被执行人既拒不向法院申报财产,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渑池法院依法将被执行人河南某纺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袁某毅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等措施。由于袁某毅长期躲避执行,执行法官经多方查找,均未发现下落,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困境。
11月24日下午4时左右,执行法官接到群众举报,称长期躲避执行的被执行人河南某纺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袁某毅将乘火车前往三门峡,渑池法院团队长贾俊峰当机立断,迅速将案情向局领导汇报并联系组织警力,驱车赶往三门峡火车站。在三门峡火车站成功将执行人河南某纺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袁某毅抓获。经执行法官反复告知其拒不执行带来的后果并详细释明了法律规定后,袁某毅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遂依法决定对其实施司法拘留15日。
举报/反馈

大河网

884万获赞 46.6万粉丝
河南省首家全国重点新闻网站
大河网官方账号
关注
0
0
收藏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