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见天日
持续四天的武装对峙,香港理工大学这座战场昨天深夜迎来了和平解决的曙光。据香港媒体报道,新任警务处处长邓炳强曾在周日当晚前往理工大学外围视察,定下了“警方不会攻入校园”的总体基调,一场“围而不攻、外围踏浪”的镇暴行动就是在这样的总体方针下顺利实施。警方十分清楚,被情绪失控暴徒占据的理工大学校园宛如一个巨大的高压锅,若持续缩小包围圈进一步点火只会让它爆炸,因此,警方谨慎克制的战术策略让这场剑拔弩张的武装对峙能够和平解决奠定了基础。
昨晚,在香港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以及南下寒流卷起的萧瑟北风里,大部分据守在理工大校园内的黑衣人决定接受警方劝告,排队离开。警方遵守了承诺没有进攻,却也严格遵照法律拘捕了其中的成年人,未成年人则得以离开,却不是全身而退 —— 警方记录下了他们每一位的个人信息,将来某个时刻会前去谈话协助调查,不排除成年后会实施拘捕。
《直新闻》留意到一个细节,出来自首的人们大多穿上了他们背囊里一定会有的一件“非黑色衣物”。
在今天的警方例行记者会上,警察公共关系科总警司郭嘉铨表示,截至今天下午3时,共有约1100人在理工大学校园及附近被拘捕或登记,大部分都不是理大学生,其中600人自愿离开。郭嘉铨表示,自愿离开人士当中约400人为成年人,约200人为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他批评,有暴徒自己不愿承担后果,威吓自愿离开的人,要其他人跟着一起犯错,有暴徒又向理工大学校园不同出入口投掷汽油弹,危害想离开校园的人安全。
昨天还是在一个茅坑里拉屎的同志,今天怎么就成了要用燃烧弹烧死的“叛徒”了呢?丑事做到这个份上,还好意思说不是“绑架民意”吗?
危险还没有真正解除。林郑月娥今天出席记者会时透露:警方估计校园内还有将近100人滞留。这些死硬分子的父母在警方包围圈外苦苦等候,孩子拒接父母打来的每一个电话。父母心急如焚,因为自己的孩子无异于身处一座巨大的军火库里。
香港警方今天透露,在前几天被暴徒弃守的香港中文大学校园里一共搜获超过3900枚汽油弹,是行动以来发现最多汽油弹的地点,如果每10秒投掷一个,要11小时才能消耗光。警察公共关系科总警司郭嘉铨表示,警方合理怀疑香港理工大学内一定不止3900枚汽油弹。更令人不安的是,港中大校方周日报案称:学校的危险品仓库遭到偷盗,共有将近100公升的浓硫酸和浓硝酸失窃。
上百个情绪不稳定的死硬暴徒,一座藏有上千枚燃烧弹的校园,两者相加很可能等于一颗巨大的定时炸弹。《直新闻》奉劝你们打消成为所谓“烈士”的荒唐幻想,高举双手,排队走出来,接受法律的制裁。警方纵然有无数种危机处理的绝杀方案,但他们仍然没有放弃和平解决此事。
走出来吧,重见天日。错就要认,打要站定。
能够走出来自首,是一个不错的开始。
警队换帅
今天上午新华社发布消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有关规定,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的提名和建议,国务院2019年11月19日决定:任命邓炳强为警务处处长,免去卢伟聪的警务处处长职务。
对于邓炳强的任命,林郑月娥表示:“邓炳强在警队服务逾三十年,对刑事调查工作、国际联络事务及行动指挥方面拥有丰富经验。他表现卓越,具领导才能,我深信他定能带领警队,迎接未来的挑战。”
对于卢伟聪的退休,行政长官表示:“卢伟聪于2015年五月出任警务处处长后,致力维持香港作为全球最安全的城市之一。在处理近月的社会冲突时,他坚守岗位,决心守护香港及维护法治。我代表香港特区政府,衷心感谢卢伟聪对香港特区的贡献,并祝愿他退休后生活愉快。”
香港警队全新“铁三角”今天正式形成。
《直新闻》留意到,随着邓炳强正式出任警队“一哥”,他之前所担任的警务处副处长(行动)职位由曾任警务处副处长(管理)的萧泽颐接替,而萧泽颐的职位则由曾任行动处处长、警务处高级助力处长的郭荫庶接任。在香港警队行动与管理岗位频繁交流的人事制度下,邓炳强、萧泽颐与郭荫庶均有丰富的一线指挥经验,有香港媒体也推测,警务处新“铁三角”的形成或将带来更硬朗的警队作风。
值得注意的是,在今天的香港警方例行记者会上,幕墙上香港警队核心价值也由沿用20多年的“服务为本,精益求精”改为“忠诚勇毅,心系社会”。
《直新闻》以为,后者更佳。
邓Sir在记者会上说,“今天能够接任警务处处长,继续为香港的治安作出贡献,其实是我毕生的荣幸。其实理应我是应该感到兴奋,但是我眼见着过去的五个多月,香港发生的事情,不法之徒是枉顾香港的法治,冲击法治,到处纵火,到处堵路,到处袭击市民,以及袭击我们警务人员,其实这一刻我的心情是很哀伤的,那我唯有在我现在这个工作岗位里,继续去承担,我希望在接下来的日子里,可以是首先保护好我的同事,支持我们的同事继续去执法,也都希望暴力的人士不要再用暴力了,我也希望社会继续支持我们的工作,希望香港的治安能够尽快恢复平静。”
“一哥”加油,香港警察加油!
拨乱反正
香港高等法院周一裁定,《禁止蒙面规例》部分限制超乎合理所需,裁定“违宪”。
今天一早,新华社发布消息,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臧铁伟19日就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原讼庭有关司法复核案判决发表谈话如下:
11月18日,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原讼庭作出一项判决,其中裁定香港《紧急情况规例条例》部分条款不符合香港基本法,致使有关条款无效。一些全国人大代表对此表示强烈不满,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此表示严重关切。我们认为,宪法和基本法共同构成特别行政区的宪制基础。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是否符合香港基本法,只能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判断和决定,任何其他机关都无权作出判断和决定。
根据香港基本法第8条的规定,包括《紧急情况规例条例》在内的香港原有法律,除同香港基本法相抵触或经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作出修改者外,予以保留。1997年2月23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作出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六十条处理香港原有法律的决定》,已经将《紧急情况规例条例》采用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因此,该条例是符合香港基本法的。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原讼庭有关判决的内容严重削弱香港特区行政长官和政府依法应有的管治权,不符合香港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的规定。我们正在研究一些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有关意见和建议。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臧
随后,国务院港澳办发言人杨光今天就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原讼庭有关《禁止蒙面规例》司法复核案判决发表谈话,对该判决产生的严重负面社会影响表示强烈关注。
杨光表示,香港现行的《紧急情况规例条例》经过1997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确认符合基本法,并采纳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这表明该条例的全部规定都符合基本法。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依据该条例制定《禁止蒙面规例》,即为依照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履行职权。该规例实施以来对止暴制乱发挥了积极作用。
高等法院原讼庭判决《紧急情况规例条例》赋予行政长官在某些情况下制定有关规例的规定不符合基本法,并裁决《禁止蒙面规例》的主要内容不符合相称性标准,公然挑战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权威和法律赋予行政长官的管治权力,将产生严重负面社会政治影响。我们将密切关注此案的后续发展。希望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和司法机关严格依照基本法履行职责,共同承担止暴制乱、恢复秩序的责任。
今天晚上,就香港特区高等法院原讼法庭11月18日判定《紧急情况规例条例》部分条款违反基本法,中央政府驻港联络办负责人接受了新华社的采访。
该负责人表示,我们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67(4)条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法律的规定和基本法第158(1)条关于“本法的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规定,对香港本地法律是否抵触基本法的最终判断权,毫无疑问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终审法院早在有关案件的判决中就已认同,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基本法的权力,来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并载于基本法,属于一般性和不受约制的权力。
1997年2月23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作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六十条处理香港原有法律的决定》,确认《紧急情况规例条例》不抵触基本法,并采用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行政机关、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在依法履行职责、行使相关权力时,应当尊重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有关决定。我们相信,面对止暴制乱、恢复秩序这一当前最重要最紧迫的任务,香港社会各界一定会全力支持行政长官和特区政府依法施政、积极作为,全力支持香港警方严正执法,全力支持香港司法机构依法惩治暴力犯罪分子。
《直新闻》对此没有什么要补充的,只是想提醒一下诸位,今天是被暴徒用砖块砸中头部重伤身亡的罗伯伯的头七,凶徒至今在逃。
他们,黑衣,蒙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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