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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中央全会历来都有一个主题。比如,十八届三中全会的主题是“全面深化改革”,十八届四中全会的主题是“全面依法治国”,十八届五中全会讨论“十三五规划”,十八届六中全会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分别就修改宪法和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作出部署。
最近闭幕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聚焦了一个带有根本性、长期性、稳定性的问题。有媒体统计了高频词,全会通过的5000余字的公报,光“制度”一词就出现了77次。这也难怪,此次全会的主题便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会审议通过的纲领性文献——《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也是以这一主题命名。
如何理解这一主题?全会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党和人民在长期实践探索中形成的科学制度体系,我国国家治理一切工作和活动都依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展开,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及其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全会的主题——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是完整的两句话。少了任何一句,理解都会出现偏差。“改什么,不改什么”,要有清醒的认识。
6年前,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绘就全面深化改革的蓝图,首次提出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一重大命题,并且把“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定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新时代谋划全面深化改革,必须以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轴,深刻把握我国发展要求和时代潮流,把制度建设和治理能力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