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微网消息(文/木兮),奥克斯昨日发布声明对近期所传被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一事作出回应,表示媒体报道中所提及的奥克斯控股公司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与事实不符。
此前,据天眼查显示,11月12日,奥克斯集团控股公司宁波奥胜贸易有限公司被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11月15日,据集微网查询发现,天眼查已删除该信息。
奥克斯对此表示,尊重媒体真实、客观、深度报道企业和所在行业,愿意为媒体报道提供便利与支持,但坚决反对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并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利。
以下为奥克斯回应全文:
近期有部分网络媒体,发布不实报道称"奥克斯控股公司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对我司声誉造成严重损害。
我司就相关报道。提供以下事实;
第一,报道提及奥克斯有四千余万未行与事实不符。
2019年11月4日,奥克斯已通过中国农业银行履行付款义务,回单编号: 39680437621537051471。
第二,报道提及的北京市海淀区法院案件与事实不符。
这是一起第三方安装工事故赔偿事件,涉案金额264万,奥克斯为列在第三位的连带责任人。因我司并不是第一责任人 ,而且第-、第二责任人是否履行处于未知状态, 为避免重复履行,我司决定收到法院执行通知后再履行。且我司于11月11日才收到北京海淀法院的执行通知书(中国邮政EMS快递单据号为: 1029959339593 )。
奥克斯尊重媒体真实、客观、深度报道企业和所在行业,愿意为媒体报道提供便利与支持,但坚决反对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并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利。
奥克斯
2019年11月13日
(校对/nana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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