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开展道路交通违法大整治的通告
为迎接国家创文督导检查组对我市创文工作的检查,进一步创造安全、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通行环境。即日起,在全市建成区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违法大整治。
一、全市交警部门加强对乱停乱放、闯红灯、无牌无证、机动车遇斑马线不礼让行人、禁鸣区域鸣号、摩托车载客、行人横穿马路等严重交通违法进行大整治。
二、全市建城区范围内主次干道严禁停车、背街小巷禁停区域禁止停车,违停车辆驾驶人不在现场的将对车辆进行拖移。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文明驾驶、文明出行,为全市创文工作创造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六盘水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2019年11月11日
来源:六盘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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