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太原:遇重污染红色预警可实施机动车限行
新华社太原10月19日电(记者马晓媛)记者从太原市生态环境局获悉,新修订的《太原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日前正式公布,其中规定,当发布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时,根据大气污染程度,市区内机动车(不含纯电动汽车和营运类载客汽车等)可实施制定号段限行。
太原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新修订预案规定的减排措施更加细化。根据重污染天气的预警级别,针对不同类型的企业生产行为,预案分类制定了更为详细的强制性减排措施,包括工业企业、移动源、扬尘源等方面。
在移动源减排措施方面,钢铁、焦化、有色金属、电力、化工、煤炭、玻璃等重点行业,涉及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的企业,针对不同级别的预警,应按照“工业源减排清单”中预警车辆运输减排要求执行。
相比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橙色预警进一步增加了对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及工业园内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能源和紧急抢修作业机械除外),和矿山(含煤矿)、洗煤厂、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单位重型载货车的管控要求,并明确高速环内禁止中重型载货车通行(运输瓜果蔬菜等新鲜农产品车辆及清障、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等专项作业车辆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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