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来宾市武宣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刑事案件并当庭宣判,被告人徐某某等12人犯寻衅滋事罪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1人适用缓刑。
庭审现场。郭吴茜茜 谭召日供图
经审理查明,2016年,李某将武宣县某林场的林木发包给覃某和韦某两人经营。2017年,李某按约定把砍伐、运输等手续办理好后,覃某和韦某分别雇请民工和车辆进山砍伐、运输林木。
2017年3月8日至5月28日间,被告人徐某某等12人以伐区林地存在纠纷、车辆压坏村水泥路以及水源林遭受破坏等为由,多次以挖路、堵路、装马钉、上山阻挠工人砍树等方式阻拦被害人砍伐和运输林木。
庭审现场。郭吴茜茜 谭召日供图
被害人报案后,民警和镇政府工作人员到场劝说未果。期间,五部车辆及一部钩机的轮胎被马钉刺破,李某也因此向司机支付了轮胎修补费、更换费及误工费共计17300元。
法院审理查明后认为,被告人徐某某等12人结伙多次随意拦截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确已触犯刑律,构成寻衅滋事罪。在共同犯罪中,徐某某等积极参与,均是主犯。归案后,徐某某等人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综合案件的事实、性质、社会危害性等因素后,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编辑丨黄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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