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
长春市民代女士在为儿子受伤的事儿跑医院,
“儿子的伤是在学校与同学玩耍时,不小心碰到的,学校当时没有第一时间通知家长,现在孩子已经出院了,学校对儿子的伤也没有什么答复?
代女士说,孩子在学校受伤,老师不该第一时间通知家长吗?
01
市民:孩子在学校鼻子受伤手术住院
代女士的儿子小旭(化名)在雷锋小学读六年级,9月16日下午,她接儿子放学时,就感觉哪里不对劲,回到家后发现孩子鼻子处有伤,“这时孩子才说,在学校和同学玩的时候,同学的膝盖不小心碰到鼻子上,流了很多血。”代女士说,可她发现孩子的鼻子肿了,在给孩子脱衣服时,发现校服在书包里,衣服上也都是血。
当晚,她带着孩子去了吉大一院,并联系了另一个孩子的家长到医院进行了检查,医生检查后说孩子鼻骨塌陷、骨折,让回家冷敷,吃消炎药,避免感染和再受伤害,等七八天消肿后进行手术。9月26日,她再带孩子去医院检查后手术入院治疗。9月30日,孩子术后出院,在出院诊断书中,医生的临床诊断为双侧鼻骨骨折,有炎症及囊肿,其他注意事项为避免外伤,整形美容科会诊。
02
疑问:孩子受伤 学校为何不及时通知家长
代女士说,孩子受伤时,老师问了孩子,当时孩子说没事儿,可11岁的孩子能判断怎么回事儿吗?老师相信了孩子的话,没有通知家长,孩子又洗了脸,又换了套衣服,这样对鼻子可能造成二次伤害,所以才需要手术治疗的,作为家长,不明白的是,为什么学校没有第一时间通知家长。
小旭出院赶上国庆假期,长假结束后,代女士找到学校,希望学校能承担应有的责任,“孩子检查、住院的费用由另一个孩子家长承担了,可小旭还涉及以后整容的事儿,学校作为监管方,在孩子受伤没有及时联系家长,应该承担相应责任。”为此,代女士与学校沟通几回,希望能承担小旭以后整容的钱,但双方并未达成一致。
03
学校:该承担的责任不会推脱
雷锋小学相关负责人表示,小旭受伤是两个孩子在午休期间,操场上玩的时候发生了碰撞,造成小旭鼻子出血,孩子回到教室后,老师看到衣服上的血,问孩子怎样,孩子当时说没事儿,因为是6年级孩子,老师就没有再追问。
小旭11岁,作为不完全限制行为责任人,对自己的感知和不适,是能够正确表述的,这个年龄段的孩子可以明确的表达自身的感受,而且当时鼻子也没肿,老师也看不出有什么问题,就没有告诉家长。“学校对孩子有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平时叮嘱要注意安全,学校应尽的教育责任也尽到了。”
小旭老师是在第二天见孩子没来上学,问了家长,了解到孩子鼻子的情况,“小旭老师也是个患者,9月25日办理了住院手续,在小旭手术的时候,老师进行了手术,当时老师并不知道小旭需要手术,也不知道家长对她有这么大的意见。”
10月8日,学校方面联系了家长,提出去看看孩子被家长拒绝,在与家长沟通过程中,学校建议孩子先上学,并提供特别照顾,家长可以陪读,但被家长拒绝。“家长向学校提出一些要求,包括需要整容的费用,让学校给出经济补偿,或提出了升学要求,这些要求,学校没法答应,学校要依法依规去做,家长可以走正常的法律程序,学校一定会积极处理,应承担的责任不推脱,不逃避。
04
律师:学校应该第一时间联系家长
吉林大旭律师事务所王姝律师说,小旭作为未成年人,在学校期间受伤,学校应该第一时间通知家长,14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必须有监护人,在通知告知方面,学校的做法欠妥。至于学校应该承担的责任,在小旭治疗检查费用由对方孩子家长承担的情况下,建议小旭家长走法律途径,最终由法院判定学校该承担的责任。
虽然在学校里难免有小磕碰,
但学生家长和老师也不要大意哦~
来源丨新文化报·ZAKER吉林记者 赵春刚
编辑丨三三
审校丨西西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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