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滁州南谯区住建局对施工企业开出一笔金额巨大罚单,具体内容如下:
通号建设集团贵州工程有限公司:
你公司承接的滁州市南谯区2019年银花东区、梅园小区老旧小区整治改造项目,你单位在参建过程中严重履职不到位:
一、项目管理人员未到岗履职。建造师冯西军长期不在岗,项目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工程安全调度不力;
二、工程进度缓慢,工期严重滞后;
三、项目管理水平差,外墙出新未严格按照图纸进行施工,存在偷工减料现象。施工现场管理混乱,施工无条理,工程安全质量意识薄弱,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不齐全。
针对现场实际情况,对你公司做如下处理:
一、按照施工合同规定对你公司处以20万元罚款,一周内到滁州市南谯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局财务室办理手续,缴纳违约处罚金,逾期将从工程款中双倍扣除;
二、对建造师冯西军记B级不良记录,报上级主管部门;
三、责令你公司立即整改,未按照图纸施工的部位责令你公司无偿进行返工,施工管理人员必须全部到岗履职,合理组织施工计划,倒排工期,增添机械和人员,增加工程作业面,加班加点将工程进度赶上来,进一步强化工程安全质量意识,增设临边防护和警示标语,严抓工程质量和安全。
请你司予以重视,认真履职尽责,整改到位,否则我单位将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内容进行违约处罚,并将对你司不尽责的行为情况记入不良行为,并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行政处罚,将你司纳入黑名单,记不良记录,限制在本区域内参与工程招投标行为。
特此通报。
南谯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局
2019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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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视角谈古论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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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皇家轶事,评历史人物,增社会见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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