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城市管理、提升城镇面貌、推进综合执法向城镇延伸,根据《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浙江省城市道路管理办法》和《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规章的规定,经市十五届政府第五十六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是指我市行政辖区内城市化建设已基本覆盖、市政公用和城市服务设施已基本具备的区域。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参照适用相关城市区域内的法律法规以及规章的规定。
我市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范围
(一)吴宁街道:吴宁街道行政区域范围。
(二)白云街道:白云街道行政区域范围。
(三)江北街道:西至山口(与义乌交界处),南至东阳江,东至迎宾大道,北至甬金高速范围线。
(四)六石街道:
1. 六石街道中心区域、长松岗工业区、木雕小镇、经济开发区、木材交易中心。
2.六石小区、香潭小区、泗庭芳小区、方会小区、张麻车小区、湖心塘、东后里、西后里、金盘、曲塘、学研徐、严畊、油塘下、葛塘,共5个小区9个自然村。
(五)城东街道:
1. 李宅区块:李一小区、李二小区、李三小区、李四小区、同兴小区、大屋小区、荷庄小区,共7个小区。
2.塘西驻村分中心、体育中心、市民中心(筹建中)等区域(东至富坤路(规划道路),南至城南东路,西至迎宾大道,北至东阳江)。
3.老37省道沿线两侧各30米。
(六)南市街道:
1.大田头自然村、前新屋自然村、高塘自然村、殿口自然村、杜庄自然村。
2.S217省道、大永线沿线两侧各30米范围。
(七)横店镇:高速公路横店出口—迎宾大道—都督路—九龙路—古民居路—金佛庄路—长征路—影视大道—218省道—迎宾大道。
(八)南马镇:
1.花园村、南马村(西至长山路)、泉府村(东至S217省道)、葛府村(东至S217省道,南至南下线)、南新村(东至新屋村、旧屋村)。
2.大永线、S217省道沿线两侧各30米范围。
(九)巍山镇:
1.巍山社区(巍山一村、巍山二村、巍山三村、巍山四村、巍山五村、巍山六村、巍联居委会)、巍屏社区(新屋、溪西、新店、应村、余店、登夏、燥塘、施家田、白坦一村、白坦二村、台盘、狮山、山头金、新塘岗、仁山、善部坑)。
2.芦塘、下王宅、荷宅。
3.怀鲁片(怀鲁村、岢山、斗鸡岩、牛皮庄、腾塘下)。
(十)歌山镇:
1.东至诸永高速,西至怀俞线—香娟大桥—高速连接线,南至楼西宅村、俞黄村、北至大里村。
2.S310省道歌山段沿线两侧各30米范围内。
(十一)千祥镇:
1.千祥区块:东至南路与南下线路口,南至画南下线,西至镇区休闲公园,北至上东陈村及下东陈村。
2.三联区块:东至三联小学许昌村西路口,南至下新线隔塘村处,西至画南下线与双徐线,北至画南下线西阳村。
(十二)湖溪镇:
1.湖溪行政村、镇西行政村。
2.江南区域工业园区。
3.里歌线湖溪段沿线两侧30米范围。
(十三)画水镇:建胜自然村、旭光自然村、永乐自然村、吴宅自然村、民乐自然村、平原自然村。
(十四)虎鹿镇:下东自然村、塘村自然村、厦程里自然村。
(十五)东阳江镇:茜畴自然村、三甲院自然村,东至东江供电所大楼,西至垃圾中转站,南至镇南路,北至里歌线。
(十六)马宅镇:马宅行政村,东至镇小,西至马宅自然村后山头山脚,南至高速公路口,北至218省道。
(十七)佐村镇:佐村自然村、映珠塘自然村。
(十八)三单乡:底吉自然村、圣门潭自然村。
上述镇乡街道的城市化管理区域范围具体界限以附件划定城市化管理区域图红线内为准。
但凡划入城市化管理区域的镇乡街道,均应当有综合执法队伍派驻、有必要的办公场所和设备,能够承担起辖区内日常城市管理和执法工作任务。实行城市化管理范围,不包括上述地区里的林地、山地、基本农田以及非城(镇)区段公路。涉及国道、省道和县道公路的管理职责,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需要新划入城市化管理区域或者原定城市化管理区域需要重新调整的,由东阳市人民政府按法定程序另行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本通告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
东阳市人民政府
2019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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