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村落是历史文化的“活化石”,维系着浓郁的“乡愁”。近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丽水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的决定》,标志着丽水市又一部地方性法规问世,并于今年11月1日起施行。
莲都区峰源乡庞山村西坑村
丽水是全国汉民族传统村落数量最多、风貌最完整、集聚度最高的地区。丰富的传统村落和老屋资源,成为了丽水乡村振兴最闪亮的一张金名片。目前,全市共有传统村落356个,其中中国传统村落257个,位居全省第一。
但最近几十年来,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传统村落衰落、消失的现象日益加剧,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刻不容缓。近年来,丽水深入践行“两山”战略思想,以传统村落保护为切入口,系统推进文化引领的乡村复兴,探索出了一条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的科学道路,尤其是松阳“拯救老屋行动”带动了乡村产业振兴、文化兴盛、人心修复,经验在全省得到推广。
缙云县壶镇镇金竹村
“丽水是浙江生态环境最好的地区,也是全省传统村落资源富集地区,丽水市委市政府把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发展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个组成部分,作出了全面部署,制定了政策措施,提出了具体目标,决心很大。”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理事长励小捷曾多次赴丽水考察,他曾表示,期待丽水创造全市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经验,让传统村落跟上乡村振兴步伐,为丽水大花园建设助力添彩。
作为地方立法机构,如何用法治之笔绘就传统村落发展蓝图?去年6月,丽水市人大常委会将《丽水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增列为当年立法计划项目。“丰富的传统村落资源,是乡愁记忆和农耕文明的重要载体,也是丽水打通‘两山’通道、提高GEP、GDP转化效率和实现高质量绿色发展的重要基础。”丽水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说,制定传统村落保护条例,是贯彻落实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需要,是填补上位法空白的需要,也是推动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需要。
庆元县江根乡坝头村
在条例制订过程中,丽水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多次带队赴县(市、区)实地走访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组织人员到河南信阳、浙江台州考察学习;通过立法协商会、专家论证会等形式,向相关人员征求意见……先后召开各类座谈会20余场。经多次研究修改后,今年5月28日,丽水市人大常委会对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二次审议,满票表决通过,随后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立法护航,让传统村落保护在法制轨道上畅行。”丽水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表示,唯有把古村落保护好、开发好、建设好,才能留住“根”、守住“魂”、吸引“人”,真正实现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美好期待。
景宁县东坑镇大张坑村
(据丽水网,原标题《做好乡愁文章 助推乡村振兴 丽水356个传统村落“活态保护”有法可依》。编辑 黄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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