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入关前实行的是家族化统治方式,太祖努尔哈赤的子侄们分掌国政、军政,并冠以宗室封爵。但当时的分封制度尚不完善,子侄辈的最高爵位都称“贝勒”,且说法较多,有“大贝勒”、“和硕贝勒”、“贝勒”、“台吉”等。要想搞清楚清初的封爵制度,就必须要从关外时期说起。
一,努尔哈赤时期的封爵情况
清初的宗室封爵,始于努尔哈赤,据《清朝文献通考》记载:“国家庸勋展亲,优崇爵秩,自太祖肇基。”努尔哈赤兴起不久,即以“国语定爵号”,在赐予诸弟、子侄以土地、人口、牲畜、财帛的同时,封授“贝勒”、“台吉”等爵号。
封爵子弟中,其最尊者称为贝勒。而后,随着后金汗国的建立和发展,努尔哈赤以次子代善、侄阿敏、五子莽古尔泰、八子皇太极辅佐国政,合称“四大贝勒”,居诸贝勒之上,爵位最显,四大贝勒俱称“和硕贝勒”。
《清史列传·代善传》记载:“和硕贝勒”的称号,最早出现于后金建国。时“丙辰,太祖建元天命,封代善,舒尔哈齐长子阿敏,太祖第五子莽古尔泰与太宗文皇帝并为和硕贝勒。国中称代善为大贝勒、阿敏为二贝勒、莽古尔泰为三贝勒,太宗文皇帝为四贝勒。”可见,自后金开国,宗室封爵在台吉、贝勒之上,又冠以和硕贝勒,形成不同的等级划分。
但是,正处于草创之初的后金汗国,戎马倥偬,封爵尚未形成制度,爵位的称谓也并不固定。在汉人面前,四大贝勒也可称王,在满人面前则称贝勒,较为随意。和硕贝勒和贝勒之间,也没有严格的区别。
如天命九年(1624年),后金汗国与科尔沁蒙古巴约特部盟誓时,参加者称“大贝勒、阿敏贝勒、莽古尔泰贝勒、四贝勒、阿巴泰台吉、德格类台吉、济尔哈朗台吉、阿济格台吉、杜度台吉、硕托台吉、萨哈璘台吉”等。从中可以看出两点:
其一,在天命元年授封为和硕贝勒的代善四人,俱以大贝勒、贝勒称之;
其二,在努尔哈赤的诸子弟中,除四大贝勒以外,其余皆称为台吉。
但这并不表明,大贝勒、和硕贝勒和贝勒的地位完全等同,统名贝勒只是一种惯称、通称而已。从现有的资料来看,当时分封和硕贝勒的人数不多。史籍中虽然有“立八和硕贝勒,共议国政”的记载,可实际上,所谓的“八和硕贝勒”并无八人之多。
也就是说,在天命初年获得和硕贝勒封爵者,实际上只有四大贝勒。其后,努尔哈赤诸子侄中,惟济尔哈朗为天命年间四大贝勒以外的和硕贝勒、长子褚英于后金建国前获封贝勒外。剩下的褚英长子杜度、代善长子岳托、二子硕托、三子萨哈璘、太祖七子阿巴泰、十子德格类、十二子阿济格都是在天命十一年获封贝勒。
至于太祖十四子多尔衮、十五子多铎都是在努尔哈赤死后获封的贝勒,皇太极即位当年,又将长子豪格封为贝勒,天聪六年晋升和硕贝勒。由此可见,努尔哈赤诸子侄多于天命末年获封贝勒。
二,皇太极时期的封爵情况
崇德元年四月,皇太极改元称帝,国号“大清”,宗室分封由此形成定制,以世爵九等分封子弟:一等和硕亲王,二等多罗郡王、三等多罗贝勒,四等固山贝子,五等镇国公,六等辅国公,七等镇国将军、八等辅国将军,九等奉国将军。
不久,皇太极册封大贝勒代善为和硕礼亲王,贝勒济尔哈朗为和硕郑亲王,墨尔根戴青贝勒多尔衮为和硕睿亲王,额尔克梦虎尔贝勒多铎为和硕豫亲王,贝勒豪格为和硕肃亲王,岳托为和硕成亲王,阿济格为多罗武英郡王,杜度为多罗安平贝勒,阿巴泰为多罗饶余贝勒。
据《清代八旗王公贵族兴衰史》的统计,崇德年间所封宗室为:七个和硕亲王,三个多罗郡王,四个多罗贝勒,五个固山贝子,一个镇国公,八个辅国公。此外,还封了一些镇国将军、辅国将军和奉国将军。一个势力强大的宗室贵族集团正式形成。不过需要说明的是,此时的分封还仅限于“叙诸兄弟子侄军功”。
三,顺治时期的分封情况
清军入关后,继续分封宗室子弟。顺治元年十月,顺治帝迁都北京,所颁即位恩诏的第一、二条,即为优待宗室,明确规定:“亲王佐命开国,济世安民,有大勋劳者,宜家殊礼。”于是,多尔衮功高被加封为“叔父摄政王”;和硕郑亲王济尔哈朗加封为“信义辅政叔王”;恢复豪格肃亲王爵,晋封阿济格、多铎为亲王。
随即,顺治帝又下诏封贝子尼堪、博格为多罗贝勒;晋辅国公满达海、吞齐、博和托、吞齐喀、和托、尚善为固山贝子。这是清朝入关后第一次大规模分封宗室诸子。
顺治六年,清廷对诸子分封作了进一步规定:“宗室列爵十等,亲王一子封亲王,余子封郡王;郡王一子封郡王,余子封贝勒;贝勒子封贝子;贝子子封镇国公;镇国公子封辅国公;辅国公子授三等镇国将军。”
这种降封体例,使得宗室分封制度更加趋于完善。当年十月,清廷又加封了一大批宗室贵族,其中封多尼为亲王;杰书为郡王;贝子拜尹图、吞齐、尚善,镇国公岳乐、喀尔楚浑,宗室杜兰、巴思翰为俱为贝勒;镇国公特尔祜、穆尔祜、扎喀纳、萨弼、努赛、富喇塔、苏布图等俱为贝子;又封辅国公巴布泰等九人为镇国公,封恭安为辅国公,封郭盖等29人为镇国将军、辅国将军。
顺治八年,定亲王至奉国将军之子年二十即可列名具题请旨封授,使恩封由此纳入清朝法制,改变了先前主要靠军功授爵的情形。同年又定,亲王至奉国将军去世后,即准袭封,使爵号承袭也由此渐成规制。
此后,宗室分封制度不断修改,但基本原则没有改变。顺治一朝,封亲王、郡王者18人,贝勒13人、贝子18人,加上镇国公、辅国公,宗室得封亲王、郡王、贝勒、贝子、公爵的共有96人。此间,宗室贵族有了很大的发展。
四,清初宗室封爵的政治目的
清初分封宗室,从目的来看主要有两点:一是为了保证努尔哈赤家族子孙后裔世代永享荣华富贵。为此,在诸子弟的分封册上,第一句便是“我太祖武皇帝肇基立业,崔裕后昆”,以故“宜笃懿亲,特授以册印”。
第二点,也是更重要的一点,满族统治者以宗室力量得天下,亦以宗室之力确保爱新觉罗的统治传之百世,所谓“本支百世,与国咸休”。特别是在顺治初年,清朝尚未实现全国范围的统一,依靠宗室子弟共成大业,仍是其奋斗的目标。
所以,清初的分封一反“明初所谓不临民、不治事者”之常态。开国诸王,大多是在朝干预政事,在外领兵征战、治民,在政治和军事上都有很大的权力。尽管清初皇权呈现不断强化的趋势,但宗室贵族仍然在很大程度上左右着国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