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牌消费金融公司中邮消费金融近期可谓站在风口浪尖上。对于媒体报道其存在“天价”罚息等问题,中邮消费金融使出了神一般的操作——虚假伪造媒体信息试图骗过审核机构,并达到撤稿的目的。
日前,腾讯旗下的一站式内容创作运营平台腾讯内容开放平台(企鹅号)向柒财经发来通知称:您好,您的文章《无故、重复扣款为哪般?现金贷、消费金融等“无一幸免” 代扣服务“背锅”?》被投诉内容抄袭,文章已被删除。
腾讯内容开放平台表示,如对结果有异议,请于72小时内进行申诉,未申诉代表您接受认定结果。对此,柒财经通过旗下互联网金融新闻中心在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内容截图以及管理界面,同时提交了百家号的原创证明进行申诉,最终稿件得以恢复。
不过,随后腾讯方面再次向柒财经发来消息称,有用户以“互联网金融新闻中心”名义再次投诉内容抄袭,并以微信公众号文章作为凭证,称柒财经的企鹅号(以下称“柒财经”)抄袭微信公众号“互联网金融新闻中心”内容,并要求删除。
在经过多次确认后,柒财经终将稿件内容完整保存,且不受第三方的恶意侵害。在此,我们衷心地表达对企鹅号团队的谢意。快速响应著作人合法权益,保障内容创作者以及媒体监督权益,值得点赞。
同时,值得强调的是,微信公众号“互联网金融新闻中心”为柒财经旗下运营的自媒体平台,被称为互联网金融行业舆论风向标。是全国首个互联网金融记者自媒体平台,是所有关心关注互联网金融发展的人士的聚集地,汇集行业新鲜资讯,专注独家报道与解读。
这一点内容在微信公众号“互联网金融新闻中心”的介绍中已有明确标注,且《无故、重复扣款为哪般?现金贷、消费金融等“无一幸免” 代扣服务“背锅”?》一文中也明确写出:文为柒财经旗下互联网金融新闻中心原创。
事实上,该文章聚焦的是,部分消费金融机构以及现金贷平台存在重复扣款行为,文中所涉及到的内容均已向关联方求证,包括中邮消费金融、中国银联以及涉及的第三方支付平台了解情况。
涉及中邮消费金融部分,在与中邮消费金融方面沟通时也确认,该文章完成之时,用户并没有反馈已经结案。同时,稿件信息完整,与客服反馈内容也都有录音佐证。该文章基于已经调查的事实,不存在逻辑上与事实上不符合的部分。
对于中邮消费金融方面提出的疑问,作为媒体机构,柒财经也表示,若文章内容存在问题,我方可跟进一下最新情况,同时希望中邮消费金融可以提供相关的文字素材,我们也会跟用户二次核实。
不过,此举遭到了中邮消费金融的拒绝,其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我方协调撤掉稿件。对方称,“我是综合管理部的,我们能跟您对接沟通的只能是这样,如果公司还有其他的要求,那我部门这边就被动了。”
基于对事实的多次核查,柒财经以及柒财经旗下互联网金融新闻中心正式回应:对于中邮消费金融的要求极其不合理,我方予以否决。若中邮消费金融坚称稿件存在问题,请出具声明予以详细说明。
而后,中邮消费金融假借微信公众号“互联网金融新闻中心”名义向腾讯内容平台投诉柒财经存在抄袭行为,并称“(柒财经)转载我们公众号的文章也没有和我们说一下,是非法转载。”
中邮消费金融在伪造的投诉函中称,虽然柒财经企鹅号文章最后又标注来源于微信公众号“互联网金融新闻中心”,但必须要拿书面许可才可以,并称互联网金融新闻中心在微信公众号平台上已申请原创。
除了对柒财经企鹅号进行投诉外,中邮消费金融还以公司名义向微信公众平台投诉微信公众号“互联网金融新闻中心”,并称我方稿件断章取义,多处与事实不符,给其造成了极大的影响,已构成对其名誉权侵犯。
对于中邮消费金融的不齿行为,柒财经以及旗下互联网金融新闻中心,表达强烈谴责。柒财经在此声明,稿件内容均已向相关方求证,并在后续稿件中引用的信源为最高人民法院在互联网设立的中国裁判文书网。
据了解,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生效裁判文书,覆盖刑事、民事、行政、赔偿、执行等不同案件类型,以及二审、再审、申请再审等不同审判程序,对类似案件的处理具有指导意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上网公布暂行办法》规定,除法律有特殊规定的以外,生效裁判文书将全部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予以公布。
柒财经旗下互联网金融新闻中心此前报道,在法院公布的多个一审判决书中,被法院裁定不得超过24%。根据判决书,其利息、违约金、手续费用之和应当不超过以解除时的借款本金余额为基数按月利率2%为标准计算的结果,否则明显过高,应调整为月利率2%。
事实上,互联网金融新闻中心查询发现,截至目前,中邮消费金融设定的“邮你贷”等产品罚息仍为月利率5%。根据协议,其滞纳金按逾期的期数收取,每期(每月)收取标准为:欠付款项的5%且不少于50元。
通过计算发现,中邮消费金融等产品的逾期滞纳金年化利率高达60%,这一计算方法与法院公布的判决书中计算方式一致。根据《还款计划表》推算,案涉借款利息年利率为12%(月利率1%)。同时,中邮消费金融主张支付利息、手续、违约金,合计远超36%。
不过,主张的“欠付款项的5%且不少于50元”中欠付款项是指逾期部分金额而非借款本金尚欠部分。与此同时,“欠付款项的5%”仅指逾期部分金额的5%,不能作为产品年利率计算。
但根据法院计算方式,中邮消费金融的罚息金额是指“每月罚息为逾期部分金额的5%”。举例来看,若用户借款20万元,借款期限为1年。若用户从第一期开始逾期,在只计算本金的情况下,第一个月逾期罚息为20万*5%=1万元,第二个月罚息为20万*5%=1万元……
以此类推,若用户逾期12个月,罚息则为1万元*12=12万元。此前,中邮消费金融总经理余红永表示,“合规是我们的生命线,也是我们的核心竞争力。”试问,在对用户的高额罚息以及伪造虚假信息面前,中邮消费金融坚守的是哪条生命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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