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以史为鉴。
在大大小小的电影、电视剧中,明代的“四大才子”、“海瑞”、“锦衣卫”等等都是非常受欢迎的一个主题。而提到明代,其实还有一个比较特殊的职位,这个职位的品秩只有七品,和县令平级,但是却可以直达天听,涉及地方的小案件自己就有权处理,而涉及到皇亲国戚、一方大员的重案大案,他们也可以直接弹劾,让这些无论是一二品的地方大员还是贵为皇亲国戚的亲王都瑟瑟发抖,这神奇的职位就是著名的:御史!
今天我们就简单聊一下明代的七品小御史,他的权力到底有多大!
御史这个职位其实由来已久,早在秦始皇时期就设置了御史大夫这一职位,帮助皇帝弹劾百官。到了汉代,则在秦代的基础上成立了御史府/御史台,御史大夫一度成为最顶级的官员三公之一,负责监察百官;
到了隋唐、两宋时期,御史制度迎来了大发展,不但监察朝廷官员,还监察地方官员。但是到了明代之后,御史制度最终形成了一部精密的国家监察机器,并且一度和“锦衣卫”一样成为官员们闻之色变的大杀器。
明代开国皇帝朱元璋统一天下后,吸取历朝历代灭亡的教训,为提防权臣把控朝政,通过胡惟庸案直接废除了延续几千年的宰相制度以加强中央集权(胡惟庸也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位宰相)。
在废除宰相后,整个六部的各种繁琐工作都由皇帝来亲自负责,于是贫苦出身的朱元璋每天天不亮就起来工作,加班到半夜才可以休息,长此以往,哪怕是朱元璋这样天下第一号勤奋的皇帝也受不了,忙到头秃也处理不完那么多的国家大事,于是在洪武十三年(1380年)九月,皇帝开始设置“四辅官”,协助皇帝处理政事。但是没过两年洪武十五年(1382年)的时候,皇帝废除了“四辅官”制度,建立了内阁制度,设殿阁大学士若干人,侍从皇帝左右,随时备皇帝顾问,这就是“内阁”的前身。
众所周知,朱元璋因为出身贫苦,所以极度痛恨贪官污吏,对于贪官甚至规定剥皮实草这样残酷的制度。
而为了能在全国范围内监督官吏是不是贪污受贿,就在大理寺,刑部之外设立督察院,督察院下设御史负责巡查监督全国官吏。
大理寺、刑部和督察院三者互相联系,互相监督,最大程度保证案件的公正、公平、阳光。一般处理案件的顺序是:大理寺先接到一个案件并进行审议,而刑部负责定罪,之后所有的案件资料、人犯都要全部交到都察院手中,再进行一次审查,审查后资料和人犯再次返回大理寺复核。这样一个案件的流程才告结束。
督察院的院首官职叫做左都御史,这个官职比较大,是正二品;左都御史下设监察御史,负责日常出差巡视,大致是按照省来分派的,每个省三到五人,为十二道监察御史,明末变为十三道。
明朝的政治制度
监察御史根据巡视的内容不同,还可以细分,比如去地方巡视的叫巡按御史,也就是明代古装戏高频词汇之一的“八府巡按”;如果是巡查盐务就叫做巡盐御史(盐务是国家命脉经济,贩卖私盐是严重的犯罪);巡查漕运则是漕运御史。
其中以巡按御史为主,每年都会派出到各地进行巡查。巡按御史的官职不高,只有七品,看似是个“芝麻官”,但是职能范围并不小,乃是天子派出巡查,代天子出巡,是“代天子巡狩,所按籓服大臣、府州县官诸考察,举劾尤专,大事奏裁,小事立断”,权力极大。换言之,如果地方官得罪了御史被穿小鞋或者是渎职失职被发现,很可能不通过皇帝直接一波操作,就凉透了。
而且巡按御史要是发现了地方官员有政绩却没有汇报,或者地方官贪赃枉法而没有处理,等待御史的将是打屁股、发配边疆这样的严肃处理:“若知善不举、见恶不拏、杖一百、发烟瘴地面安置!”
所以说地方官员看到七品的御史可以说是又爱又恨,怕御史随便风闻一些不好的事情,自己这乌纱帽就有可能不保,但是如果想要自己的政绩被皇帝注意,也是要通过御史来传达的。
无论地方官官居何位,在地方地位如何,哪怕是“三司”(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都指挥使司)面对御史必然不能轻视,否则若是被御史参一本,后果是什么样很难说。毕竟这帮人素来以三寸不烂之舌闻名,咬文嚼字是一等水平,只用纸笔也能挖出一个陨石坑并在坑的边缘对着地方官就是一脚。
而且明代的御史一般只担任一年就换人活着换地方了,这样下来,地方官好不容易认识了一个熟悉的御史,结果啥都没干就又换了一个生面孔,可以说最大化的避免了地方官员和御史的勾结。
举个栗子,明代嘉靖年间,在鸽王皇帝的统治下,有一个特别刚的御史叫王仪。这位虽然官位不高,但是刚正不阿,不惧权贵。在嘉靖七年(1528年)奉命巡按陕西时,发现秦王府是地方一霸,横行霸道,大肆侵占百姓的产业,剥削地方百姓。经过调查,王仪没有畏惧秦王皇亲的地位,要求秦王府将强取自百姓的产业物归原主,秦王朱惟焯自然是非常不愿,却也没有其他选择,更不敢随便杀害御史。
治理了一位王爷的不端品行之后,王仪再接再厉,后来又巡按河南,惊闻赵王府辅国将军朱祐椋在当地仿佛土皇帝,手下一批亡命之徒,杀人劫财无恶不作已经长达10余年之久。百姓深受其害,却因为天高皇帝远而无从伸冤。王仪当即联合河南巡抚吴山上奏嘉靖皇帝,陈述赵王暴行。最终皇帝大怒,朱祐椋被剥夺爵位,沦为阶下囚,可谓是大快人心。
这是御史的正面案例,但是凡事人,便有君子小人之分,御史手握替天巡牧之权,若是自己品行不端贪赃枉法又该如何呢?
为了制衡御史,首先御史的品级很低,论硬性地位,御史不但不如地方大官和亲王,甚至只和七品县官平级;而且若是御史在出巡时违法犯罪,将从重处理,“凡御史犯罪,加三等,有赃从重论。”以此震慑。
比如大清官海瑞就曾直言当时巡按江浙的都御史鄢懋卿收受贿赂,勒索官员的恶行,鄢懋卿心中有鬼,害怕海瑞检举,最终怂到绕着海瑞任职的淳安走。这也是地方官和御史之间的相互博弈制衡。
地方官和御史之间少不了博弈
因此,御史一职虽然官职不高,但是责任重大,是皇帝制衡地方官,监察百官的一个重要途径。“御史撞柱”在影视剧中都快成为了一个梗,也体现了御史的职责和形象,皇帝一般不杀直言检举和劝谏的御史,也相应设置了约束御史的制度,可谓煞费苦心,不禁让人感叹:皇帝是个智商活儿,真是不容易啊。
文/以史为鉴
图/来自网络
参考资料/《明代御史制度探微》、《明代巡按御史制度的兴废》、《明代巡按御史制度研究》、《明代御史制度的特点》、《明代御史制度的机构设置》、《明代内阁的形成》、《明史讲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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