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消息网1月30日报道日媒称,大阪地方法院1月29日驳回了二战中国劳工幸存者和死者家属等总计19人的索赔诉求。
据共同社1月29日报道,这19人以二战期间被强征至日本秋田县花冈矿山和大阪造船所等从事严酷劳动为由,要求日本政府赔偿总计8250万日元(约合人民币510万元)和道歉的诉讼。
审判长酒井良介的判决理由沿袭了2007年最高法院“个人索赔权因日中联合声明被放弃”的判决,判断原告等已失去索赔的权利。
另一方面,法院认定二战期间日本政府因劳动力不足强征劳工,指出“(日本政府)强迫中国劳工在衣食住明显受到制约的恶劣环境下于国内各工作地点长时间从事繁重劳动,众多中国劳工丧命”。
诉状称,原告为1943年至1945年从中国华北地区被强征的劳工及遗属等。最初3名原告劳工中已有2人去世,唯一在世原告李铁垂(95岁)是中国劳工为抵抗严酷劳动和虐待而在1945年发动的“花冈事件”主要参与者之一,这一事件造成多人丧生。
诉状还主张,日本政府作为国策强征中国劳工并置其于恶劣的劳动环境下。原告方还以“劳工实际上是俘虏”为由,强调日本政府违反了相关国际条约,因此而负有责任。
诉讼询问了李铁垂本人意见,酒井在判决的最后就此发表感想称:“能够听取(在世原告的)真实声音,意义重大。”
围绕中国人被强征的同类诉讼在日本各地被提起,法院纷纷作出判决,承认存在强征,但沿袭2007年最高法院判例驳回原告诉求。
有关“花冈事件”,幸存者向雇主鹿岛建设公司(原鹿岛组)索赔的诉讼2000年以鹿岛建设公司设立受害者救济基金等为条件达成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