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浙江海宁87岁的张老太,在散步时看到年轻人无故摔自行车劝了两句,却反被对方拳打脚踢,至今躺在医院。
对于事发经过,张老太事后曾回忆道,“我看到他在扔自行车,我说这样扔要扔坏的。他‘哐当’一下他停下来,我以为他不扔了。”
张老太表示,“被他推倒以后,他就踩我、打我,在地上打。我就喊救命也没用。”
据悉,殴打张老太的嫌疑人尚某今年18岁,随打工的父母在浙江海宁生活,事发前其父母刚回云南老家。尚某因寻衅滋事罪已被海宁公安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海宁公安已向海宁市检察院提请逮捕。
有人疑惑,为什么寻衅滋事罪,而不是故意伤害罪?
1.为什么是寻衅滋事罪?
他之所以寻衅滋事罪拘留,是因为寻衅滋事罪立案门槛低,处罚重。
故意伤害罪的最低刑事立案标准是造成他人轻伤以上结果,而老人是否构成轻伤重伤等,还需要进一步的医学鉴定。
而随意殴打老人,社会影响恶劣,是典型的寻衅滋事行为,其并不要求造成轻伤以上的后果,立案门槛低,分分钟立案抓人。
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五款“随意殴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罪。
2.寻衅滋事罪,处罚也不轻
故意伤害罪如果造成老人轻伤后果,最高刑是3年;
而如果是寻衅滋事罪,即便不造成轻伤后果,只要造成恶劣影响,最高刑就可能是5年。
因此,从处罚上来讲,相比于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立案门槛低,处罚有可能更重。
3.他是否会被数罪并罚?
小伙的行为可能同时构成这两个犯罪,但并不会数罪并罚,如果一个行为涉嫌两个罪名,一般是择一重罪处罚。所以现在的关键问题就看老年人的伤情鉴定结果,然后检察机关再判定哪个罪名更重就按哪个罪名起诉。
4.如果是老太重伤,处罚就更重了
而对于一个 80岁以上的老人,这个年轻人的行为,如果造成老人重伤后果,那小伙的行为即触犯了寻衅滋事罪,又触犯了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
故意伤害罪如果致人重伤,最高可以判十年中;如果致人死亡,则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更重。(本文是作者针对相关事实进行的法律分析,以求对司法实践作出有益的贡献。未经作者本人曾杰许可,严禁转载,欢迎点赞,留言,私信。)
5.目前小伙已经被警方提请检察院审查逮捕,意味着什么?
很多人不清楚刑事拘留和逮捕的区别,这里简单说说。
警方公告说,虽然是国庆假期,但还是加班加点工作。按照程序,警方对被拘留的人,如果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因为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警方没有逮捕决定权,只有拘留决定权,如果情况特殊,可以延长在七天内提请,如果是重大复杂案件,比如很多非法集资案件,可以三十天内提请。本案是在9月25日案发,当天该小伙被警方控制,国庆当日就被移送检察院批捕,符合法定程序。
检察院在收到提请逮捕书后,会在七天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也就是说,检察院也可能要加班加点审查案件。
因此,小伙大概率会在国庆黄金周期间被执行逮捕。
逮捕之后,小伙继续关在看守所,警方继续侦查,在两个月时间内结案,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检察院如果决定起诉小伙,案件就进入法院阶段。
罪名如果没有发生变化,检察院就是以寻衅滋事罪起诉的话,小伙可能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当然,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如果小伙真诚认罪、悔罪,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或者取得被害人谅解的,法官可以从轻处罚。
法律的作用是什么?
法律的作用,就是对于这种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惩罚,维持社会正义。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如果小伙真诚认罪、悔罪,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或者取得被害人谅解的,法官可以从轻处罚。(本文是作者针对相关事实进行的法律分析,以求对司法实践作出有益的贡献。未经作者本人曾杰许可,严禁转载,欢迎点赞,留言,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