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秋长的刘女士,因为签合同不看清楚,白白损失几千块钱。她反映的是手机分期付款问题。因为自己的疏忽大意,售价6000多元的手机 ,她却要花上万元,你说憋屈不。
刘女士说,她在2016年11月份购买了一台手机。手机的售价是6000多元,当时她身上没有那么多钱,销售人员就对她说可以分期付款。对方说,总利息是320块钱,每个月还372元,于是自己首付付了1500元。
就这样,双方签订了购机合同,每个月定期扣除分期的金额。但过去了一年多,今年的3月份,刘女士发现自己的银行卡里,每个月依旧会被扣除372元,账单显示,扣款期数还有八期。
刘女士说,到了今年还在扣,自己算了下账。按照合同约定,分期二十四期,每期还款372,加上之前首付款1500元,刘女士购买这部手机的全部费用竟然高达一万多元,吃惊之余,刘女士马上找到手机店去论理。
对方说,还要还3000多元,办的是24期分期付款的。刘女士说,320元的利息怎么变成4000多元了。6000多元的手机,要4000多元利息。
在刘女士的带领下,记者来到这家位于新世界购物广场一楼的手机店了解情况,在得知刘女士的遭遇后。手机店的人员说,他们店是2017年才接手的,而刘女士购买手机是2016年,所以与他们店无关。
刘女士坚称这家手机店的装修和销售模式与两年前并无二致,时至今日,这家手机店的店面和门口还写着各种分期付款购买手机、零首付等等广告字样。
广东鸿浩律师事务所 贺鸿德律师说,首先要查清楚现在的手机销售店,和当时购买手机时的经营者是否是同一个主体,明确了主体,才知道向谁追究责任。如果确实存在超付的可能,刘女士应该积极维权,向工商管理部门投诉,向消协投诉,来保护自己的消费权利。
对于分期销售手机的模式,这家手机店的店员介绍,分期购买手机都是与第三方机构合作的,顾客是与第三方借贷公司签订合同的。
律师建议,消费者不能太过轻信销售人员的承诺,应该认真核对合同上的具体条款,同时要保留相关的证据,以便于事后维权。
部分商家利用消费者对借款贷款利息知识的匮乏,约定高额利息,从而赚取更高利润。因此在分期购买商品前,一定要确认商家给出的利息标准,如果无法确定利息是否在合理合法范围内,或者自己接受不了的,应该咨询相关法律人士,不要轻信商家的宣传,同时保留好消费的凭证,比如发票和合同,万一发生了纠纷,可以做维权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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