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派”势力上蹿下跳,闹场《中国新歌声》。
台湾《中时电子报》1日晚间发表社论——《中国新歌声来台提告 乐观其成》。文章谈及,台大校园举办《中国新歌声》选秀节目,却遭“独派”团体闹场,主办活动的大陆娱乐公司认为,演唱会纯粹是娱乐性活动,也是台湾官方核准的活动,却被污蔑为“统战”,现场遭到破坏,节目被迫中断,演出人权益受到伤害。为此,他们将控告闹场人士。
《中时》文章表示,“独派”团体频频借由各种理由,干扰两岸交流的活动,我们认为,这家娱乐公司愿意跨海提告有正面意义,不妨乐观其成。因为无论是从“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的观点,或者从岛外团体的角度,大陆公司在台湾的商业促销活动,只要合乎岛内规定,都应受到保护。大陆公司在台湾的权益受到侵害,无论是民事侵权损害赔偿,或是刑事的告诉,都可在台享有平等的诉讼权利。
《中国新歌声》台北演出起风波。
针对整起事件,该文进一步作出如下具体分析:
《2017中国新歌声─上海.台北音乐节》演唱会遭闹场事件,可分两部分讨论。一个是“独派”借口“统战”、破坏台大校园设备等理由,干扰演唱会进行,并进行破坏的部分;一个是“独派”与“统派”人员流血冲突的部分。
“独派”与“统派”人士的冲突,属于闹场所衍生的打斗伤害案件,独立于演唱会闹场事件之外,除非大陆主办方也有人介入,否则这一部分纯属台湾两派不同主张人士的冲突,未来检警依规侦办之下,必然是打人的有罪,受伤的可提民、刑事诉讼,问题比较不复杂。
有关“独派”闹场的部分,则有几个问题值得讨论。首先要厘清的是,这起事件的当事各方,谁对谁错,谁是谁非。一个各方都认同的事实是,《中国新歌声》演唱会是在台湾申请获准举办的活动,而且已在台湾举办多场。不论“独派”喜不喜欢,反不反对,这场为选秀举办的演唱会,肯定是合乎岛内相关规定的集会活动。而不管“独派”拿出什么理由或借口,要反对、干扰这场合法活动,他们的行动都是非法的。合法与非法间的界线,没有模糊的空间可言。
此外,从台治安单位长期揭示的“保障合法、取缔非法”立场看,检警在这一事件中应该追究的,不只是“独派”与“统派”人员间的流血冲突,还应该究办“独派”恣意非法干扰及破坏合法演唱会的罪责,伸张台湾“保障合法、取缔非法”的严正执法立场。“独派”或许认为,大陆方面在台举办的《中国新歌声》演唱会,在名称上“矮化”台大,具有“统战”色彩,而且又破坏及占用台大操场,所以他们有权出面制止。但是,什么叫“统战”,这些“独派”可能自己都搞不清楚。
岛内“太阳花”学运头目陈为廷之流日前公然叫嚣,在台举办《中国新歌声》是大陆“文化统战”。
基本上,这场演唱会是一场两岸娱乐文化交流活动,如果“独派”认为是大陆“统战”的活动,就有点神经过敏了。至于认为此活动在名称上“矮化”了台湾大学,“独派”应该抗议的对象,是台当局领导人蔡英文和“行政院”,因为他们在参与国际组织和活动时,都接受了“中华台北”的名称。
有关“独派”指责《中国新歌声》选秀节目破坏台大的操场,并长期占用的部分,讲得理不直气不壮。一来,场个演唱会是向台大校方租用场地,是合法付费取得使用权,没有所谓长期占用。而即使有操场设备遭到主办方破坏,依规而论,也是台大校方是否要向主办方索赔复原的问题,而非“独派”以非法干扰手段径自主张
《中时》文章最后总结,假使大陆主办公司有意跨海来台打官司,无论是在刑事上控告闹场的“独派”公然侮辱、诽谤及毁损,或者在民事上要求闹事者妨害商誉等的侵权损害赔偿,这些官司都将在岛内法庭,循着台湾的相关规定进行。借由岛内司法诉讼界定大陆法人在台正当权益的保障,对此或应乐观其成。(王思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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