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小课堂】花钱就能读研究生?小心落入诈骗圈套!

提升学历是好事

但只需花钱走关系

就可以提升学历吗?

小心陷入诈骗局

到头来“黄粱一梦”

后悔莫及

最近新乡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以帮人提升学历为由的诈骗案件,看过之后,相信大家会从中得到有益的启示。

基本案情

2020年6月全国硕士研究生调剂补录期间,被告人阿杨接受被害人老刘的请托,承诺帮老刘女儿在该年度研究生招生中被“成材大学”录取,并接受了被害人老刘好处费8万元。2020年8月在“成材大学”领导当面明确告知窗口已经关闭、补录无望的情况下,阿杨仍以“再努努力”为说辞,接受了老刘6万元的现金。之后,阿杨谎称事情已经办成了,让老刘等消息。后来阿杨又以走关系为由向老刘索要3万元。其中大部分钱款被阿杨用于个人日常消费。

迟迟等不到录取消息,老刘这才发现了骗局的真相,但为时已晚。他于是要求阿杨退钱,阿杨却以去找校领导要钱为由多次推脱。

新乡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阿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阿杨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法官提醒

高校录取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进行录取,提升学历应通过学校或教育部门官网等正规渠道了解相关招生政策。不管是花钱买学历,还是花钱买编制,都是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不仅破坏了公平竞争,也破坏了社会公共利益。一些不法分子抓住家长“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心理实施诈骗,精心包装身份强调“有关系”,以此骗取被害人的信任,然后告知被害人“开后门”需要钱财打理,利用各个招考环节拖延并继续索要钱财。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小彩虹在此提醒广大学生和家长,天上不会掉馅饼,获取学历没有捷径可走,学历的提升需要付出时间和努力,任何“有内部关系”、“考试包过或免考”等说辞都是诈骗分子的骗局,切莫因心存侥幸而陷入骗局,否则不但梦想破灭,还会遭受财产损失。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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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刑庭小彩虹

原标题:《【刑法小课堂】花钱就能读研究生?小心落入诈骗圈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