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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8日,福建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福建省养老服务条例》。条例将于明年1月起施行,着力破解养老服务工作中的“痛点”“难点”“堵点”,完善养老服务体系。

  针对“用餐难”,条例明确支持开设长者食堂、老年助餐点等;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制定相关规划布局和建设运营标准;对相关服务经营场所实行低租或者免租政策,其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按规定优先予以减免。

  针对“出行难”,条例明确,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推进老旧小区坡道、楼梯扶手、电梯等生活服务设施的改造,在公共活动空间增设适合老年人活动、休息的设施;发生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时,通过上门服务、开辟绿色通道等方式,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优先服务。

  针对“看病难”,条例规定支持建设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心、站)和安宁疗护机构等;支持设立家庭病床;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为老年人免费接种流感、肺炎等疫苗。

  针对“运用智能技术难”,条例规定要尊重并支持老年人使用符合其能力和习惯的服务方式,保留并完善现场服务、现金支付等传统服务,并为老年人接受新技术提供引导和帮助;支持互联网网站、移动互联网应用开展适老化改造,优化界面交互、内容朗读、操作提示、语音辅助等功能。

  针对“上学难”,条例要求将老年教育列入教育发展规划;鼓励社会力量开展老年教育,支持各类教育机构设立老年教育学习点;将老年教育资源向基层和社区延伸,提供线上线下结合的教育服务。

  据悉,截至2021年,福建省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到669万,占总人口的15.95%;预计至2025年,老年人口占比将达20%,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至2050年左右进入重度老龄化社会。(袁羽)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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