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 | 海淀检察院
我国《民法典》对儿童的生存权、发展权、参与权提供了完善的制度保护,跟着民小检一起来了解下吧!
案例一
小明是一名11岁的小学生,使用父母手机观看直播支付10万元向主播打赏。小明的父母有权追回10万元的打赏金吗?
11岁的儿童按照《民法典》规定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打赏10万元的行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符,需要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才有效。小明的父母有权追回10万元的打赏金。
法条小贴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案例二
14岁的花季少女小敏不幸遭受性侵,因内心害怕,小敏将这个秘密藏在了心里,没有告诉家长或学校老师。今后小敏还能获得损害赔偿吗?
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诉讼时效不适用一般诉讼时效的规定,应当适用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三年期间。小敏自侵权行为发生日至满十八周岁之日后三年内向法院起诉要求损害赔偿可获得支持。
法条小贴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一条 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
案例三
豆豆是幼儿园小班的同学,爸爸妈妈由于新冠疫情的发生需要坚守在医院工作岗位上,无法照料豆豆的饮食起居。按照法律规定,谁应当安排豆豆的生活照料呢?
新冠疫情属于突发事件,在其父母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豆豆无人照料时,豆豆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或民政部门应当为豆豆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
法条小贴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四条第四款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
案例四
小雯今年10岁,父母因感情不和决定离婚。母亲平时陪伴小雯较多,小雯本人想要跟母亲一起生活,可是父亲也想要抚养小雯。法院应当如何处理小雯抚养权的问题?
离婚后,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有利于小雯的原则判决。并且由于小雯已年满八周岁,法院应当尊重小雯本人的真实意愿。
法条小贴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案例五
王先生和妻子育有一双儿女,充满爱心的夫妇想去福利院收养一名残疾儿童小新。刘先生没有子女,也有收养小新的意愿,但他曾经因虐待罪受过刑事处罚。那么王先生夫妇和刘先生谁可以实现收养小新的心愿呢?
首先,收养孤儿、残疾未成年人或者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父母的未成年人,收养人不受无子女或只有一名子女的限制,王先生夫妇符合收养小新的条件。其次,有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的公民不能作为收养人,刘先生不符合收养小新的条件。
法条小贴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条 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孤儿、残疾未成年人或者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可以不受前款和本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限制。
案例六
夏夏是一名6岁的幼儿园小朋友,在幼儿园期间因地面湿滑不慎摔伤,幼儿园是否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6岁的儿童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等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等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法条小贴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举报/反馈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

9643获赞 3.3万粉丝
传递法治精神,推进检务公开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官方账号
关注
0
0
收藏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