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是社会需求产物,爱情是个人意识幻想,性是生理本能。三者本应保持一致,人人也希望如此,可现实生活中,却往往事与愿违。
一、理论上,婚姻、爱情与性之间有一致性。婚姻中既有心理需求的爱,也有生理需求的性,三者高度统一,这是人人向往的最为美好的理想状态。
1.婚姻与爱情: 没有爱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婚姻,不以结婚为目的的谈恋爱都是耍流氓,从大家耳熟能详的这两句话可见,爱情与婚姻要保持高度一致。婚姻是基于爱情基础上的结果,爱情是“花”的话,婚姻就是“果”。
2.婚姻与性:无性婚姻是委曲求全的不正常婚姻,是囿于其他考虑才凑合的有名无实婚姻。幸福的婚姻生活必须在性方面也是和谐的。声称喜欢柏拉图式爱情的杨德昌跟蔡琴无性婚姻十年后,最后还是娶妻生子,并称那是他最快乐的几年,之前与蔡琴则是一片空白。
3.爱情与性:两人之间之所以能互生情愫,最初多始于颜值,外表至少不令对方反感。然后百看不厌,甚至可以情人眼里出西施,那是因为性格的契合。最后保证爱情之花持久不衰的,是因为人品。
爱是源于异性相吸,符合彼此对于异性特质的那种心理期盼。即使是同性恋,其中一方往往会类似于异性穿着装扮,也是扮演的异性角色。
二、事实上,婚姻、爱情与性之间很难达成一致。也正因如此,才有那么多的痴男怨女,演绎着人间那么多的悲欢离合与爱恨情仇。
1.婚姻与爱情:与单纯的卿卿我我的爱情不同,婚姻伴随了太多的责任,落实到了柴米油盐、锅碗瓢盆的现实生活,有来自于两个原生家庭的、或者新生婴幼儿的各种事务要处理,还要应对各自的工作,没有了婚前爱情阶段的刻意表现与讨好,真实面目与生活陋习也均会暴露于无形。
以上局面是每一桩婚姻必然会要面临的正常现象。可如果心理准备不够充分,或者心态不能及时调整,就会对爱的激情消退、变成温情与亲情了的巨大落差,产生“婚姻是爱情的坟墓”的悲观心理,以为一切都是婚姻的错。这种认知,只会徒生失望、埋怨、懊丧的负面情绪,导致婚姻内部的恶性循环,心灰意冷,使婚姻与爱情失去原本应该继续保持的一致性。
2.婚姻与性:很多婚姻与性的不一致是由于处女情结所致。由于传统文化打下的深深烙印,舆论普遍不赞同婚前性行为,认为应该洁身自好,不能逾越规矩去偷吃。很多女生不敢越雷池半步,既担心婚前委身于人会被嫌弃被抛弃,也担心洞房之夜不是处女之身而波及以后婚姻幸福。第一次发生在新婚之夜,被视为一种神圣不可侵犯、不可逾越的一条鸿沟。其实,这种圣洁的贞操观,很可能为婚姻与性的不一致埋下祸根。万一彼此的性观念、性能力反差极大呢?
婚前往往会明里暗里各种考察,却忽略考察“性”这一环,合不合适全凭运气,无异于指腹为婚那样冒险哟。我们不妨丢掉陈旧思想包袱,开放、包容地看待婚前性行为,就相当于婚前试婚吧。
3.爱情与性:基于男女之间的普遍差异,女人往往是要先有爱,才有“性”,而男人大多是没有爱,也可以“性”。女的大多希望爱情是持久的、唯一的、固定的对象,而男的可能喜欢猎奇、新鲜,可将“性”与爱分开,所以逢场作戏,家花野花都采。这些促使爱情与性失去一致性的因素,要靠自律道德修养与惩治出轨的法规等来约束。我们对婚外的“性”目前只有重婚罪,另外重点保护军婚,台湾那边则还保留了通奸罪。
至于那些原本就不是因为爱情而缔结的婚约,只是冲着对方的权势、钱财和美貌的,一旦对方无权无势、容颜衰退,原本维系的婚姻平衡就必然会被打破。
不管怎样,保持爱情与婚姻的一致性,一定要先有正确的心态与认知。
虽然我们没有通奸罪,婚姻内爱情确实已经凋谢,或者“性”实在难以调和时,一定不要急着去婚外寻找。即使要,那也要先终止当下那个各方面不一致了的婚姻,再去光明正大寻求新的爱情、性和婚姻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