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之前受传统的“君王”思想影响,我国的对外贸易以“朝贡”为主,因此“海禁”政策成为对外关系的主流。然而,现实有它自己的发展轨迹,随着商品经济的日趋活跃,海禁政策屡次受到挑战,一些先进之臣呼吁朝廷改变对外贸易政策。
明中后期,社会经济进一步发展,明政府局部开放海禁,私人海上对外贸易合法化,商人地位逐渐提高,海上对外贸易思潮也进一步扩大。
一、明前期朝贡思想主导下的异议
明初,朱元璋在经历了短暂的开海后,出于对统治的考虑,又规定“片板不许下海”,同时在法律中规定海禁,并不许后世改变,朝贡成了对外贸易的唯一途径。但是社会的发展是有其一定的规律的。
一方面,朝贡体系对交易双方都有许多的限制,不能实现贸易互通有无的目的。而朝贡活动本身“怀柔远人”、“厚往薄来”的思想内涵,使其根本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商品交换行为,非常消耗国家财力,国家财政的经济负担因此加重。
另一方面,国内社会经济的发展一再要求扩大商品交换的市场范围,民间要求开放海外贸易的需求愈加强烈。私人海上贸易就在国家法律明令禁止的情况下畸形发展,屡屡存在且日渐扩大。
洪武二十七年,“缘海之人往往私下诸蕃贸易香货”;成弘年间,更有“豪门巨室间有乘巨舰贸易海外者”。与此相呼应的,一些学者和官员也开始质疑和批判朝贡贸易的利弊,其中丘濬的“民自为市”思想是其中的典范。
丘濬毕生关心现实中的政治、经济问题,主要思想体现在以补充南宋《大学衍义》条目不足所著的《大学衍义补》中。他在这本“补以治国平天下之要”的经世致用之书中,提出对商业应该秉承“民自为市”的思想,反对政府经营或控制。
丘濬认为从商获利应该是老百姓自己的事情,如果政府与商贾争利是非常丑恶的,因此市场应该由民间自己调节,政府不应过多干预。“民自为市,则物之良恶,钱之多少,易于通融,准则取舍……其价自然不致甚贵”。
丘濬“民自为市”的观点体现在海上对外贸易方面,则是从增加政府财政收入的角度入手,认为开放私人海上对外贸易不仅对百姓有利,同时还可以为国家广辟财源。
他认为,中国因其物产丰富可以不用进口,但外国对中国商品的需求很强烈,即便不开放海禁,也不可能杜绝中国商品的流出。所以,简单的海禁法令只会让中国百姓陷于两难境地,毫无益处,还不如同前朝一般开设民间互市。这样对政府而言,可以通过征税增加收入,好过对本国百姓增加苛捐杂税。“不扰中国之民,而得外邦之助,是亦足国用之一端也。”
最后,丘濬考察前朝历史,驳斥了民间海上对外贸易“恐招边患”的说法。他认为海上各国例如暹罗、爪哇等,与中国远隔海洋,从古至今大都未曾侵犯中国边境,并不构成威胁。虽然日本常有倭寇侵犯中国沿海,但若因其一国之故而断绝与其他所有国家往来的做法,显然并不明智。
二、明中期开海与海禁之间的争论
正德至嘉靖年间,倭寇屡犯中国沿海地区,更有葡萄牙和西班牙航海大发现后,试图用武力来迫使中国打开国门。这一时期,明政府更加大对海禁的控制。然而,现实中此时的海上对外贸易早已成为许多沿海百姓的生活来源:
顾海濒一带田尽斥卤,耕者无所望岁,只有视渊若陵,久成习惯,富家征货,故得捆载归来。一旦戒严,不得下水,断其生活,若辈悉健有力,势不肯抟手困穷,于是所在连结为乱,溃裂以出。
由此可见,为了应对海禁,一些沿海商人不惜代价,公然违抗法令,甚至不惜勾结“夷人”和“倭寇”,兼用武力,带来了严重的边关安全问题,引发了著名的“嘉靖倭乱”。
对于嘉靖年间这场战争的性质史学界看法不一,但其中包含的民间反对海禁、希望获得自由贸易权利的意愿却是不容怀疑的。事件本身与当时是否应该开放私人海上对外贸易问题密切相关:海外贸易与国家安全之间的关系如何处理?“寸板不许下海”的祖宗之法是否应该改变?当时的人们就这些问题产生了争论,分为开海和禁海两派。
三、明后期积极应对的开放贸易思潮
明朝后期,随着商品市场经济的发展,士大夫阶层出现了许多进步的思想家,他们肯定人对物质的欲望,提倡人的个性。随着国门的被迫打开,西方思想文化和科学技术也传播进入了中国。虽然这时的开放力度仍然有限,但私人海上对外贸易的合法化还是带来了经济的繁荣局面。
“于是五方之贾,熙熙水国,刳艅艎,分市东西路。其捆载珍奇,固异物不足述,而所贸金钱,岁无虑数十万”。海上对外贸易的不断发展,促使当时的海外贸易思想进一步发展,出现了一大批从各个角度论证开海有益的观点,形成了一股积极应对的开放贸易思潮。
针对海上对外贸易主要有以下四种观点:
1.通海以安海防
嘉靖中期,海寇王直接设计杀死广东海贼陈四后,以此向明政府示好,以求开市。王世懋等人从中看清了倭寇、海寇和海禁法令之间的复杂联系,从平息海盗、安定海防的角度出发,请求开放私人海上对外贸易。
同时,明政府的一些地方官员努力在执法过程中将这种想法付诸实施。万历二十一年,当福建闽商借买谷捕鱼的路引违法出海贸易时,时任福建巡抚的许孚远并没有采用简单的围剿,而是“移檄诏谕。凡留贩人船,不论从前有引无引,日远日近,俱许驾回诣官输饷如故事。凡私通及压冬情罪,一切宥免”。正是因为许孚远的政策,海商胡台等人的二十四条商船闻讯返港,同时带来了大量的饷税。
2.通海以藏富于民
出生于工商阶层的万历初年吏部尚书张瀚,是一个真正意识到经济规律而要求开放私人海上外贸的有识之士。他将陆路互市与海上对外贸易进行对比后,认为“筹国者只知互市之利而不知海市之利”是很愚蠢的。
他在所著的《松窗梦语》一书中提出了为“藏富于民”而通海的观点:若夫东南诸夷,利我中国之货,犹中国利彼夷人之货,以所有易所无,即中国交易之意也。……而又可以藏富于民,何惮而不为也!若曰夷数入寇,势不可通,岂知夷人不可无中国之利,犹中国不可无夷人之利,禁之使不得通,安能免其不为寇哉!
张瀚因出生纺织商户,观点中带有明显的工商阶层意识,言论中更多地替从事海上对外贸易的商人争取利益。他与丘濬一样意识到了自由贸易的好处,“以所有易所无”,认为民间海上对外贸易远胜于死板的朝贡贸易。
同时,他的观点较之前人更有进步:与丘濬的“外夷所用不可无中国”相比,他不仅认识到了“夷人不可无中国之利”,还认识到了“中国不可无夷人之利”;与林富等人专注于通海所带来的饷税相比,他更多地关注“藏富于民”,代表了百姓的利益。
3.通海以富国
随着明代后期商品经济的发展,海外贸易所带来的中外交流逐渐增多。对世界更多的认识让当时一些有识之士深刻体会到了经济规律的作用,开始从更高的层次思考中国海上对外贸易问题,其中的代表人物就是大科学家徐光启。
在徐光启看来,海上对外贸易是一个国家交换有无的正常经济行为,它不仅仅是用来消除海盗、增加饷税的权宜之计,本质上更是一种不可阻挡的经济规律:有无相易,邦国之常。……交易一事,六十六洲所同欲也。市同利,不市同害。……通货既多,我之丝帛诸物愈有所泄。往者既众,彼中之价亦平,故曰两利之道耳。
与之对应的国家安全和倭寇问题,徐光启认为只有主动积极地开放私人海上对外贸易,才能保证中国沿海地区的安全。他不仅指出海上对外贸易和倭寇是两回事,更论证了只有与日本通事才能“制倭”的观点:除盗不除商,禁私贩而通官市。……来市则予之,来寇则歼之。……愚尝有四言于此,惟市而后可以靖倭,惟市而后可以知倭,惟市而后可以制倭,惟市而后可以谋倭。
在徐光启的观点中,最可贵在于他已然认识到了客观经济规律。他从经济根源的角度分析明朝当时的海上对外贸易情形,提出了以海外贸易富国强国的思路。
总结
明朝,中国的农业、手工业和城乡商业都有了巨大的变化,冲击着传统的自然经济向商品交换的方向发展。同时代的欧洲开始向资本主义转变并对外扩张,早期欧洲殖民主义势力侵入东南亚,中国的历史发展进程与世界历史发展相互交融。在明朝丰富多变的时代风貌中,政府对海上对外贸易管理的法律制度的演变过程显得尤为引人注目。
明朝后期的开放潮流是全民性的,不仅以徐光启为代表的先进知识分子打开眼界接受世界,自朝廷到百姓,无论是思想还是行为都已经开始突破传统束缚、走向世界。